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 正文详情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17: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求,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护搬迁群众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24号),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五部分,重点是第三部分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

(一)国有出让(划拨)土地建设的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二)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集中安置住房登记发证

(三)农村分散安置住房登记发证

(四)特殊类型安置住房登记发证

第五部分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的职责分工、责任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政策、营造氛围,确保完成任务。

(三)严格督办考核。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6月前,全面完成全县93个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共计13630户的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xyx.gov.cn/Content-2247148.html

【责任编辑:邓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