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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河镇新家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8 16:46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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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8月28日至2021年1月15日,对旬阳县仙河镇新家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仙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仙河镇城乡统筹移民安置示范小区建设项目(本次审核项目包含在项目内),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发〔2011〕41号文件立项的批复。立项概算4600万元,新建移民安置房总建筑面积50594平方米。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及群众自筹。施工图由陕西秦安永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道路、管网、绿化、广场景观。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字〔2017〕204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10865982.27元。该工程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于2018年1月5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陕西秦地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10316800.00元,工期240天。该项目由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2018年1月18日开工,2018年11月8日竣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道路、管网、绿化、广场景观、室外电气、管涵72米、挡墙等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增加,变更增加的主要内容为:

1、迎宾大道未实施减少造价5118802.84元;

2、合同内增减项目减少造价1781316.43元:减少垫层(二灰稳定土)7679.52平方米、垫层(二灰碎石)7039.70平方米、安砌侧石1883.84米、非预应力钢筋8.357吨、混凝土管道铺设2489.30米、塑料管道铺设1406.10米,增加水泥混凝土2776.90平方米、砂砾石垫层9176.50平方米、热镀锌钢管1352.30米。

3、合同外签证增加项目增加造价2460280.58元:配电房19.25平方米,电力电缆1503米,油浸电力变压器1台,2.2*2.4管涵72米,挡墙669.90立方米,天然砂石回填13626.28立方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仙河镇新家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7372055.83元,审定工程造价为5876958.31元,审减造价为1495097.52元。核减(增)的主要原因如下: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1、工程计量不实核减分部分项费造价281821.58元:

(1)垫层(砂砾石)核减工程量1171.10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5647.09元;

(2)水泥混凝土核减工程量83.30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6108.39元;

(3)安砌侧石核减工程量3.8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55.50元;

(4)预制混凝土小型构件核减工程量8.564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261.86元;

(5)天然砂石回填核减工程量1749.30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16923.21元;

(6)挖管道土方核减工程量890.24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620.31元;

(7)填方(素土)核减工程量1094.68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1587.04元;

(8)余方弃置核增工程量204.45立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3369.33元;

(9)种植土回填核减工程量1240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66386.73元;

(10)路牙铺设核减工程量122.20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4869.44元;

(11)石桌、石凳核减工程量2套,核减分部分项费20631.34元;

2、工程计价不合理核减分部分项费造价965573.57元:

(1)垫层(砂砾石)核减综合单价15.3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58628.71元;

(2)天然砂石回填核减综合单价30.59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70338.99元;

(3)箱涵侧墙核减综合单价14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7725.60元;

(4)箱涵底板核减综合单价186.62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6449.59元;

(5)箱涵顶板核减综合单价75.3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953.07元;

(6)非预应力钢筋核减综合单价663元/吨,核减分部分项费3927.09元;

(7)混凝土基础核减综合单价76.96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440.69元;

(8)现浇混凝土挡墙墙身核减综合单价176.30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18103.37元;

(9)挖沟槽土方核减综合单价4.02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555.57元;

(10)阀门安装核减综合单价849元/套,核减分部分项费13576.96元;

(11)室外热镀锌钢管核减综合单价10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4206.45元;

(12)塑料管道铺设核减综合单价27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0800.31元;

(13)绿化工程删除浇水车浇水,核减分部分项费24779.45元;

(14)天棚抹灰核减综合单价278.8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3813.25元;

(15)块料面层核减综合单价78.17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7208.92元;

(16)石艺栏杆核减综合单价650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9100.00元;

(17)电力电缆核减综合单价2.56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693.48元;

(18)电缆沟核减综合单价33.22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7272.06元;

以上两部分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1495097.52元。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