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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解读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10-17 15:1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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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中共旬阳县委办公室印发了《旬阳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方案中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路长制”?
     “路长制”是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道路隐患整治、完善交通设施、路域环境整治等全方位综合治理的制度。
     二、“路长制”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以推动公路建管养运协调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县道县管、乡道镇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建成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促进全县村道护路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化,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目标。
     三、我县“路长制”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县级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级路长,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县道分路长,镇级路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政府分管领导任乡道分路长,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民小组组长任村级公路分路长。
     各镇村级公路根据辖区内分布情况,确定村级道路护路员数量,制定村级公路管理制度,明确检查考核和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村委会将村级公路纳入村集体财产,实行自管自养自用,负责护路员日常养护工作管理。
     四、“路长制”有什么样的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行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路长安排相关人员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处理公路建设、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及“四好农村路”创建等重大问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两办督查室要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路长制”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有哪些?
     1.县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养管运、治理超限超载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
     2.县级路长:为辖区县级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镇级路长:为辖区内乡道、村级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安全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县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村级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安全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对辖区道路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完成上级路长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各级分路长: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养护管理,负责公路安全保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养护质量检查,维护公路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推进路长制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一是编报工作方案。按照县“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各镇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上报“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实现全县公路“路长制”全覆盖。
     二是全面调查摸底。县、镇两级路长办公室要对所负责道路的路面、路肩、水沟、桥涵、安防设施和公路两侧用地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治理完成时限,建立道路基本情况和整治工作档案,实行“一路一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各级路长牵头推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常效工作机制。按照上级监管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县镇村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工作有经费。县路长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体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护路爱路良好氛围,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及时曝光破坏路产路权、有损路容路貌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打击力度,保障“路长制”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农村公路醒目位置设立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对公路概况、路长及护路员名单、管护责任、质量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xyx.gov.cn/Content-1394073.html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