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王均
办公地点:城关镇党家坝社区第三办公区 联系电话:720209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旬阳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二)负责拟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度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四)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落实中、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市开展的无偿献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七)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策,负责落实陕西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的采购、 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生育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全市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综合管理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推进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制度和措施,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帮扶、 救助等保障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本市适度生育水平的工作建议与措施。
(十)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落实。
(十一)负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劳资和国有资产;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行业人才交流工 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市贯彻意见及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十四)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疗保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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