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提案
所属会议: | 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8-20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别: | 民生 |
提 案 者: | 王东 | 建议承办单位: | 旬阳县公安局 |
旬阳县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管大队及运管部门年年进行整治,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一、从事三轮车运营的现状
全县拥有三轮车运营共计317辆,车辆购买一年以下的66辆,车辆购买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83辆,二年以上的168辆。其中城区从事三轮车运营的共231辆(截至5月22日),车辆购买一年以下的46辆,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63辆,二年以上122辆。驾驶人中残疾人 110名,非残疾人121人,城镇居民户口的 160人,农业户口71人。其他各乡镇从事三轮车运营的共86辆,从业人员86人。
二、三轮车营运的问题和危害
目前我县三轮摩托车从事载客营运。这部分车辆手续不全、车辆性能差,无人身和车辆保险,无任何抗风险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查车无牌,赔偿无力,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发生的主要表现:一是无视交通法,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随意行驶、超速、闯红灯,尤其是违法超载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更为突出,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竟非法载人2至4人,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没有接受过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驾驶人员以残疾人、老年人居多,驾驶技能不熟练,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观念淡薄,加之,受利益驱动,经常人货混装,沿途便随意掉头、拐弯、停车,让机动车和行人防不胜防。三是加剧城区交通拥堵。目前车流量日益增多,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挤状况尤为明显。一些三轮车驾驶员既不听从交警疏导,也不考虑交通状况,常常聚集在学校、医院、车站、集贸市场、商贸中心等人流车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招揽乘客,使道路交通越发堵塞。四是管理难度较大。多数三轮车驾驶员发现交警或警车巡逻时,往往不顾个人和乘客安危,加速逃跑,频频发生翻车、碰车事故,给交警执法造成一定心理压力。此外,少数从业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妇女对交警执法是“你查我躲,查到就缠”,甚至少数人暴力抗法,或采取自残、装病等方式,威胁恐吓执法人员。五是营运乱收费。严重影响我县对外形象,制约了我县公交车及出租车的正常营运。2010年以来,三轮车载客营运发生一般事故85起,重大事故3起,重伤8人、死亡3人,财产损失30万余元,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地危害。社会反映强烈,群众要求取缔三轮车载客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取缔三轮车载客营运势在必行。
建议:
1、成立工作机构。三轮车运营者有残疾人也有非残疾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家庭有特殊情况,比较困难,取缔工作,必须做到稳妥,建议成立以政府主导,县委办、政府办、交通、残联、民政、扶贫、人社、双创、公安、交警、司法、维稳、信访、监察局、财政、宣传、文广、教体、物价、工商、规划、住建、质监、卫生、相关镇人民政府参与的取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县长任组长,各部门集中抽调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组,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密切配合,对取缔工作结束后仍在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营运要严肃处理,坚决予以打击,杜绝三轮车营运的反弹。
2、加强宣传引导。由公安局、交通局牵头,宣传、文广、教体、交警、运管、人社、民政、残联、相关镇政府组成宣传组,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印发通告、发放传单向广大三轮车驾驶员宣传此次取缔工作的目标意义和相关政策,取得三轮车驾驶员的理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宣传工作要进社区、进学校,号召广大市民和学生不要乘坐残疾车,积极配合取缔工作。
3、摸底调查。由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针对残疾车驾驶人、家庭情况、经济来源、个人诉求、车辆情况再进行逐个核实,力争做到详尽。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残疾车驾驶人的诉求和意见,凡是在此次整顿条件范畴之内的,可以答应,签署协议,退出市场。为后面的集中整顿减小压力。
4、集中整顿。由公安局牵头,抽调交警队和治安部门、辖区派出所警力,组织运管、城管、残联、工商、质监、物价、司法、信访等部门组成整顿取缔组,对继续在道路上运营载客的三轮车统一查扣,做好登记、保管、报废、解释、劝导工作。凡有无理取闹,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5、安置维稳。由交通局牵头,公安、残联、信访、司法、财政、人社、民政、卫生、法制办、监察局、工商、规划、住建、相关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安置维稳组。对主动上交和收缴的车辆进行经济补偿和对家庭情况特殊的做好后续安置,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后勤保障工作。
6、配套措施。按规定时限主动到指定地点上交车辆的按新旧程度政府回收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超出规定时限没有上交车辆的残疾人一律不予补偿和安置;不是残疾人驾驶的车辆本人自行处理,政府一律不予补偿和安置。
7、安置办法。一是凡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解决低保生活,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力争提高低保标准。二是符合购买出租车条件的解决出租车购买指标。三是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民政救济条件的,民政部门给予临时困难救助。四是可以安置停车收费或者清洁环卫工作。五是残联可以对残疾人给与相应的政策帮扶。六是人社部门给以养老政策倾斜和支持。
8、资金解决渠道。经核算,取缔营运三轮车所需要补偿资金大概需要100万元左右,317辆营运三轮车退出客运市场,从而扩大了人们对公共交通的需求,政府可根据实情增加出租车和公交车数量,增容费可收入100万元以上,完全可以保证取缔营运三轮车所需的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
9、注意事项
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整顿成员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取缔三轮车工作上来,积极参与,抓好落实。建立应急处置预案,信息报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文明执法,统一口径,严禁执法的随意性,不得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22 |
旬阳县城区残疾三轮车的非法营运,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近年来老百姓要求取缔残疾车营运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年年进行整顿,但只能解决一些暂时性问题,无法解决根本和长远问题。旬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总结十年来整顿工作的经验,结合当前的实际状况,提出以下取缔意见:
一、从事三轮车运营的基本情况。现在城区运营的残疾车共280辆,驾驶人中残疾人 110名,其余为非残疾人,其中城关户口的 160人。其中车辆购买一年以内的46辆,1至2年的63辆。残疾车运营者有残疾人也有非残疾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家庭有特殊情况,比较困难,因此要取缔残疾车,必须要采取以政府主导,交通、残联、民政、双创、公安、交警、维稳、财政、物价、工商、城建执法、相关镇政府参与的取缔办法,才能确保取缔工作取得实效。
二、取缔的措施和建议。
(一)确定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支持发展合法交通运输工具,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美好平安旬阳,平稳顺利取缔三轮车营运。
(二)成立取缔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机构。三轮车运营者有残疾人也有非残疾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家庭有特殊情况,比较困难,取缔工作,必须做到稳妥,建议成立以政府主导,交通、残联、民政、双创、公安、交警、维稳、财政、物价、工商、城建执法、相关乡镇政府参与的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各部门抽调一名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把任务落实组,工作落实到人。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取缔工作结束后仍在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营运要严肃处理,坚决予以打击,杜绝三轮车营运的反弹。
(三)具体措施和建议
1、宣传动员,从6月份开始,由交通局牵头,文广局、教育局、交警队、运管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组成宣传组,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印发通告、发放传单向广大三轮车驾驶员宣传此次取缔工作的目标意义和相关政策,取得三轮车驾驶员的理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宣传工作要进社区、进学校,号召广大市民和学生不要乘坐残疾车,积极配合取缔工作。
2、成立由残联、民政、运管、交警、相关镇政府人员组成的动员组,针对残疾车驾驶人、家庭情况、经济来源、个人诉求、车辆情况再进行逐个核实,力争做到详尽。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残疾车驾驶人的诉求好意见,凡是在此次整顿条件范畴之内的,可以答应,签署协议,退出市场。为后面的集中整顿减小压力。
3、集中整顿。由公安局牵头,抽调交警队和治安部门警力并组织运管、城管、残联、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整顿取缔组,对还在道路上运营的三轮车统一查扣,安排专人做好登记、保管、解释、劝导工作。凡有无理取闹,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4、安置维稳。由交通局牵头,公安、残联、信访、财政、人社民政、卫生、法制办、监察局、涉及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安置维稳组。对主动上交和收缴的车辆进行经济补偿,做好人员安置和信访维稳工作,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后勤保障工作。
5、配套措施。截至8月31日,将车辆交回予以报废的,车辆购买一年以下的。正常人驾驶的每辆补3500元,残疾人驾驶的每辆补4000元,车辆购买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正常人驾驶的每辆补3000元、残疾人驾驶的每辆补3500元,车辆购买在二年以上的正常人驾驶的每辆补助2500元,残疾人驾驶的每辆补助3000元。截至2012年8月31日前未登记交回的营运三轮车,利用综合解决的办法,车辆由政府有偿回收,正常人驾驶的每辆补助1500元,残疾人驾驶的每辆补助2000元。对有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安置,一是凡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解决低保生活,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力争提高低保标准。二是符合购买出租车条件的解决出租车购买指标。三是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民政救济条件的,民政部门给予困难救助。四是可以安置停车收费或者清洁环卫工作。五是残联可以对残疾人给与相应的政策救济。
6、资金解决渠道。经核算,取缔营运三轮车所需要补偿资金110万,317辆营运三轮车退出客运市场,从而扩大了人们出行对出租车的需求,政府可再增加40辆出租车,增容费可收入120万元,完全可以保证取缔营运三轮车所需的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
7、建议增加公交车营运,街道设置公交车站牌,保证十分钟一班次通行,运用市场淘汰制,将三轮车营运挤出市场,达到自行淘汰,自行退出的效果。
三、做好集中整顿工作。抽调公安、运管、城管、残联、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整顿取缔组,对还在道路上运营的三轮车统一查扣,安排专人做好登记、保管、解释、劝导工作。凡有无理取闹,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共同整治和努力,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一定能够得到顺利取缔。
旬阳县公安局
2015年6月24日
- 上一篇:关于旅游景区规划建房应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建议[ 08-20 ]
- 下一篇:关于为弱势群体上门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提案[ 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