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联警联勤”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联警联勤”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6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27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5〕104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6-29 16:2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联警联勤”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7日
旬阳县“联警联勤”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逐步规范道路交通客运秩序,净化道路运输环境,维护合法经营者利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市政府“122”路警联勤和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整合资源,联勤联动,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平安、畅通、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非法营运“黑车”;
(三)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有组织“黑车”营运团伙,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四)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五)不按线路行驶、长线短跑、私设站点、非法揽客、抢客、甩客、宰客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严重违规行为;
(六)超限运输、路面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三、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属地管理措施。
1、做好调查摸底,建立本区域车辆信息档案。
2、排查辖区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情况,并确定专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基本情况,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3、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牵头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二)联席会议制度
整治办公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相关工作。
1、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判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2、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
(三) “黑名单”制度
运管部门建立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台账,实现县镇两级有关单位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四)有奖举报制度
1、凡提供确凿证据,并直接协助运管部门当场查获非法营运车辆,经管理部门处理后,给予人民币800元奖励。
2、事后举报,并提供乘车时间、地点、车型、驾驶员信息、收费凭证等有效证据材料,经运管部门查处的,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3、建立制度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4、投诉举报电话:0915-7202355 7212829
(五)联合执法机制
县公安、交警、运政、路政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驻地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
1、以县城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县运管所运政稽查大队一中队进驻甘溪交警中队,二中队进驻吕河交警中队,三中队进驻庙岭超限站(县公路巡警中队配合),统一挂牌,实行驻地联动执法,日常联合检查过往车辆。
2、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配合,运政、路政、农机等部门积极参与,整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联合执法。
3、开展集中治理行动。由县交通局牵头,县交通局(路政)抽调3人、运管所抽调12人,县公安局抽调3人,交警大队抽调6人,组成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组,对重点集镇、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至2次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旬阳县“联警联勤”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武臣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再伟、交通局局长熊本奇、公安局副局长陈杰、交警大队队长胡昊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安监局、文广局、物价局、信访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残联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由熊本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绳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及时处理和通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县交通局(运管、路政)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排查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对象,牵头开展联动执法,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县公安局负责维持联合执法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车匪路霸、妨碍联合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县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协助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打击查处;县路政大队负责联合查处超限运输、路面抛洒治理;县文广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长效治理宣传报道工作,曝光非法营运车辆、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联合执法集中治理工作经费;县物价局负责查处乱涨客运票价行为;县工商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场所;县质监局负责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思想教育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政策,解决生活困难;县信访局负责接待处理上访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旬阳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抽调精干力量,认真落实职责措施,同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非法营运的严重危害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并举报“黑车”。同时,多渠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防止公路“三乱”问题。
(四)严格考核,强化检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上报工作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落实非法营运长效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情况。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督查,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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