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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6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25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5〕98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6-25 16:1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了楼房垮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包括各类公共建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单位建设的集资房、房改房、工业厂房、住宅楼、城镇居民住宅、农村村民住宅等房屋建筑。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

    二、排查内容

    (一)房屋所处环境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崩塌、断裂带、地面塌陷、洪水冲刷淹没等危害;

    (二)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房屋倾斜、变形、裂缝、基础沉降等危险;

    (三)房屋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尤其是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的房屋是否构成危房;

    (四)房屋装饰装修是否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是否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如有变动是否经过专业机构审定,房屋在使用时是否堆放大量的集中荷载;

    (五)房屋外墙装饰、外墙保温结构层、设置的户外广告等是否安全牢固;

    (六)电梯的检验和安全维护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情况。

    三、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各镇、各部门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2、排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各镇、各部门组织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对排查出的危房和安全隐患书面通知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3、整改治理阶段(7月11日开始):对本次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治理,及时修缮,不能使用的要立即停用,属违章违法建构筑物要依法停用并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本次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行业系统内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具体分工为:

    1、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生产用房、居民住宅楼、城镇居民房屋、农村村民房屋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2、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各工矿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3、县经贸局负责各工业企业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4、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医疗场所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宿办楼、家属楼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5、县教体局负责全县所有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餐饮楼、大礼堂、幼儿园、师生宿舍、教师家属楼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排查,负责健身房、体育馆等体育场所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6、县工商局负责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性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7、县文广局负责酒店、歌舞厅、书店、文化宫、博物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8、县民政局负责敬老院、福利园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9、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区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所开发建设的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所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10、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范围内的办公、宿舍、家属楼、公共建筑等各类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11、县质监局负责电梯、扶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抓安排部署,各单位都要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具体负责,抽调年富力强的干部从事排查整治周密安排,确保排查不走过场,整治不留死角,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全面细致排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力求做到不漏一栋、不漏一户,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镇要结合利用去年开展的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成果,对辖区内的危旧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7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和附表三报送县住建局(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7209875  15667891293,QQ号:823754854)。

    (三)扎实进行整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撤离居住人员,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产权单位(人)、管理单位(人)、使用单位(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对已经选址新建和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的农户,原有住房和宅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腾退,原有房屋要尽快拆除复垦。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单位要采取召开职工、群众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本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意义和工作安排,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促使社会各界都支持、参与本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严格工作纪律。安全工作无小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无住房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各责任单位对危房要实行销号制管理,为消除危房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对本次房屋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敷衍了事、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及评定方法;

2、旬阳县房屋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一);

3、旬阳县危险房屋登记表(附表二);

4、旬阳县房屋安全检查汇总表(附表三)。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