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2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29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5〕62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5-05 14:3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二0一五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以当好参谋助手、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市县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设定职权,理顺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无缝承接中、省、市取消和调整项目,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细化行政审批流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审批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县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职责,摸清底数,对梳理出来的行政职权、职责,要逐项列明法律依据,形成部门权责目录,规范部门职权、理顺部门职责界限,有效解决部门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推行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高风险评估工作质量,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沟通联系,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组的优势和作用,整合法律资源,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备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县政府及全县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保证行政管理依据的合法、有效。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细化程序,配备必要设备,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执法协调与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不予发放执法证件。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责任。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强化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政令畅通。完善投诉受理和查处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健全与监察机构的联动机制,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对依法行政工作相对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进行专项监督,依法依规查办行政违法案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加快电子政务事务建设,健全政府与部门、企业、群众信息沟通的平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则和程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推行重大复杂案件听证会制度,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起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基本形成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八、强化行政案件应诉工作。认真学习并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及时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同时要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加强与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诉讼工作能力。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及各部门要积极参加县政府“一月一学法”活动,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实行领导干部晋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制定政府法制宣传计划,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十、巩固和扩大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成果。把巩固和扩大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成果作为推进我县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制定法制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把法制建设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专项述职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11月底前向县政府述职,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股室的评估工作,组织对全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股室开展评估,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成果。

    十一、建设高素质法制队伍。推进法制专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政府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落实人员编制,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拓宽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重视法制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