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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0 17:1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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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旬阳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旬阳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5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及旬阳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和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考核要点见附表,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第六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目标备案。每年5月30日前,各镇、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考核通知要求,报送下年度质量目标,经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征求各单位意见后予以备案,同时汇总上报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自我评价。各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办法,结合本部门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5月15日前将上年度本单位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报告报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报县政府审核后,上报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质监局)。

(三)实地核查。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镇、各成员单位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

(四)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组根据各镇、各成员单位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及相关数据、佐证文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

(五)报批与通报。考核结束后,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方面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于9月底前报县政府。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及各类评先表彰,收紧或暂停对各类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考核结果为D级的,镇和成员单位应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不到位的,按职责分工实施约谈,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经县政府审定的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各镇、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各镇、各成员单位对在质量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镇、本部门涉及的质量工作进行梳理。各镇、各部门要在每年4月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旬阳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旬阳县质量工作考核要点

附件

旬阳县质量工作考核要点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要点 备注
产品质量量化指标 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相关考核目标设置、统计方案、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等由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并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
3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工程质量量化指标 4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质量宏观管理 5 质量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6 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运行
7 品牌发展战略实施
8 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开展
9 质量投入机制运行
10 行业准入及产业政策落实
质量安全监管 11 质量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
12 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整治
13 质量诚信建设
14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15 消费者维权机制建设
16 产品质量监管
17 工程质量监管
18 服务质量监管
质量基础建设 19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基础建设
20 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
21 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否决项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