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公告公示> 正文详情

旬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05-27 14:21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规定,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旬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旬阳市12处历史遗留矿山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的问题:督察反馈“陕西省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多,生态恢复治理推进缓慢,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治理恢复面积达到1.5万亩,实际并未完成。经统计,秦岭范围内尚有234处历史遗留矿山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总面积达1万亩(涉及旬阳市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有12处,累计破坏面积43.82公顷)。

二、整改目标:分年度完成旬阳市秦岭区域12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三、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四、整改措施:(一)2025年12月底前,逐年度推进完成秦岭范围内12处43.82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其中,2022年度治理2处3公顷,2023年度治理2处0.45公顷,2024年度治理3处12.9公顷,2025年度治理5处27.47公顷。(二)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争取中省补助资金,按计划完成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年度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五、整改完成情况

涉及我市秦岭区域12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通过现场勘验,对照标准,该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初验,已全部治理完成。2023年元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个,专项资金2607万元,完成绩效54.66公顷。

 

 

 

 

 

旬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