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泽建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相关规定,兹有棕溪镇龚泽建,于2024年3月7日在城关镇丽都家园4号楼2楼经营旬阳市洵美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创业补贴资料,经初审,龚泽建同志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享受创业补贴共计10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
受理电话:0915-7220368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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