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浩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相关规定,兹有段家河镇刘浩,于2024年1月25日在城关镇党家坝恒业大厦3号房经营好人名烟名酒店,向我局申报了创业补贴资料,经初审,刘浩同志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享受创业补贴共计10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日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 上一篇:关于旬阳市领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4家单位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 02-24 ]
- 下一篇:关于龚泽建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