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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浩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4 09:25 来源: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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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浩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相关规定,兹有段家河镇刘浩,于2024年1月25日在城关镇党家坝恒业大厦3号房经营好人名烟名酒店,向我局申报了创业补贴资料,经初审,刘浩同志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享受创业补贴共计10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日


    受理电话:0915-7220368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