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旬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监督纠治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未纳入“一卡通”管理等问题。
2.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监督纠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收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履行资金使用挂历、绩效挂历、监督管理责任不力,设置不切实际的考核标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4.严肃查处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查收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限制废弃等问题。
5.监督纠治乡镇财政资金使用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对财政预算支出、食堂经费挂历、工程项目资金监管等失职失责;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伐津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借款、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6.严肃查处以广告宣传、办公、接待、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费用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监督受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915-7202215
来信邮寄地址:旬阳市健康路94号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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