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安康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个别条目的通知》(安财税〔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旬阳市财政局 旬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旬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旬财发〔2024〕43号)中《旬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第3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内容予以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内容详见附表。
旬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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