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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长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长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4-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文号: 旬政字〔2024〕11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8-14 08:25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夏长朝同志任旬阳市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富强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金寨司法所所长职务;

孟玲玲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蜀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左定强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仁河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才猛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神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武绍锴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金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晔同志任旬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不再担任旬阳市市政园林所副所长职务;

王明成同志任旬阳市市政园林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能锋同志任旬阳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龙波同志任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副局长;

黄大嫒同志任旬阳市蜀河古镇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登霞同志任旬阳市红军纪念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周强同志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李小红同志任旬阳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施楠同志任旬阳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旬阳市卫生和计生信息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王波同志任旬阳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旬阳市疫情防控隔离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子梅同志任旬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良平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长学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梁飞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昌平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蜀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梁雍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史少静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肖兆军、卢逸雯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刘名臣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职务。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