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长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长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文号: | 旬政字〔2024〕114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8-14 08:25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夏长朝同志任旬阳市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富强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金寨司法所所长职务;
孟玲玲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蜀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左定强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仁河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才猛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神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武绍锴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金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晔同志任旬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不再担任旬阳市市政园林所副所长职务;
王明成同志任旬阳市市政园林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能锋同志任旬阳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龙波同志任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副局长;
黄大嫒同志任旬阳市蜀河古镇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登霞同志任旬阳市红军纪念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周强同志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李小红同志任旬阳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施楠同志任旬阳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旬阳市卫生和计生信息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王波同志任旬阳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旬阳市疫情防控隔离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子梅同志任旬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良平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长学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梁飞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昌平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司法局蜀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梁雍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史少静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肖兆军、卢逸雯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刘名臣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职务。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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