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 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安康市旬阳市旅游公路改建工程拌合站位于红军镇丰积社区(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面积约24.13亩,无用地审批手续。场站内堆放大量砂石料未覆盖,环保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且部分废弃石渣丢弃在河道内,侵占河道。
二、整改目标:拆除侵占河道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河道内的砂石堆体和废弃石渣、渣土,恢复河道原状。责令施工区域落实好环保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责令该企业依法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经现场核查,该处问题位于蜀河旬阳市红军镇丰积社区段左岸。拌合站建设在已修建堤防保护的未利用地上,没有侵占河道;拌合站将砂石物料(200m³)、活动板房5间、料池4间建设在河堤背水侧护堤地范围内,侵占河堤护堤地;拌合站外侧河道旅游路施工修建施工便道一条(省秦岭办反馈废弃石渣丢弃在河道内),约100m³侵占河道。按照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要求,已将河道内堆放的废弃石渣(修建的施工便道)拆除并全部清理出河道管理范围,并对河道进行平整恢复。同时对河堤护堤地(河堤里侧10m)范围内堆放的砂石物料(200m³)、活动板房5间、料池4间全部清理拆除,并划线标界。施工企业对拌合站内所有砂石料按照规定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旬阳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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