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旬阳县双河镇高坪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一期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市双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双河镇高坪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一期工程由旬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司以旬搬迁函[2017]16号文件批准立项,立项概算6000万元(其中一期室外基础设施项目最高限价审定价约为:939万元、二期室外基础设施项目最高限价审定价约为:575万元),项目业主为旬阳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资金,工程施工图纸由陕西新陆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建设的主要内容为雨、污排水管道、路灯亮化、道路硬化、广场建设、门楼、公厕、挡墙、绿化、停车场(约1500平方米)、新社区工厂等项目,最高限价由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7]138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50892132.17元(其中一期室外基础设施项目最高限价审定价为:9388237.85元),旬财评结字[2018]46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72106605.01元(其中二期室外基础设施项目最高限价审定价为:5752479.27元)。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工程于2017年9月30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陕西安康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期中标价为48346000.00元、二期中标价为68499996.45元(其中一期室外基础设施项目投标价为:8920652.21元、二期室外基础设施项目投标价为:5274763.38元),工期240天,本次审核范围是一期、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内、外全部内容。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7年12月10日开工,2018年12月25日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雨、污排水管道、路灯亮化、道路硬化、广场建设、门楼、公厕、挡墙、绿化、停车场(约1500平方米)、新社区工厂等项目。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增加造价3346715.81元。
增加化粪池、公厕、挖土方(三通一平)、填方(三通一平)、挡墙等项目(79.5万元);
增加新社区工厂-土建工程(24万元);
增加社区工厂-电气工程(0.5万元);
增加新配电施工安装合同(96万元);
增加地基检测合同(38万元);
增加地质勘查合同(18万元);
增加给水安装施工(78万元);
减少混凝土道路面积、安砌侧缘石等项目;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计造价12267368.02元(合同价8920652.21元),审定工程造价8101885.30元,核减造价4165482.72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该工程计量不实核减3374025.10元。
(二)计价不合理核减232579.25元
以上项目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4165482.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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