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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公示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31 14:32 来源: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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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信息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结案日期

备注

1

(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1号

非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小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

王保明(旬阳县城关镇文诚书店)

营业执照注册号:92610928MA70JK8GXQ

王保明

2020年12月9日16时26分,旬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电话举报称,旬阳县文诚书店销售义务教科书,经对旬阳县文诚书店现场检查发现该书店货架上有八、九年级义务教科书,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见证下对违法出版物进行证据先行保存。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项;处予当事人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107册。

当事人持(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1号及旬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2021]第1号,15日内到旬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缴纳罚款5000元。

旬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1年1月25日

 

2

(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4号

非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小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

黄荣(旬阳县蜀河镇皇家书屋)

营业执照注册号:92610928MA70MERD62

黄荣

2021年03月11日15时52分至2021年03月11日16时59分,旬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岳瞻(G0946151439C)、鲁红霞(G2846521556A)、汪涛(G0946151438C)、刘伟(G0946151436C)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旬阳县蜀河镇皇家书屋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予当事人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贰佰玖拾元伍角(290.5)元;没收非法财物:52本。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旬阳)文综罚字〔2021〕4号及旬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2021]第3号、第4号,15日内到旬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缴纳2290.50元。

旬阳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1年5月17日

 

3

(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6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曾礼兰(旬阳县蜀河镇文居缘文化体育用品专卖店)

营业执照注册号:92610928MA70L4BD13

曾礼兰

2021年04月28日11时01分至2021年04月28日12时29分,旬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岳瞻(G0946151439C)、汪涛(G0946151438C)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旬阳县蜀河镇文居缘体育用品专卖店(曾礼兰)检查,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查,该场所内有出版物,经营者没有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处于当事人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没收非法财物:890本。

当事人持(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6号及旬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2021]第5号,15日内到旬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缴纳罚款

旬阳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1年6月24日

 

4

(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2号

在规定的时间以外经营

刘庭(旬阳县同城网络会所 )

营业执照 612429300004550

刘庭

2021年06月30日00时30分至2021年06月30日00时50分,旬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汪涛(G0946151438C)、刘伟(G0946151436C)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旬阳县同城网络会所进行检查,该场所处于营业状态,现场有21名上网消费者上网消费,三间员工休息室分别有两张床,四台电脑,其中一间有三名消费者上网消费,该场所在规定的时间以外经营。我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当事人持(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2号及旬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2021]第7号,15日内到旬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缴纳罚款

旬阳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1年9月30日

 

5

(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5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盖彩凤(旬阳县段家河晓凤百货店)

营业执照注册号:92610928MA7181UQ06

盖彩凤

2021年6月17日16时39分至2021年6月17日17时15分,旬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岳瞻(G0946151439C)、汪涛(G0946151438C)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盖彩凤经营的晓凤百货店进行检查,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查,该场所内有出版物,经营者没有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处于当事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61.76元并处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没收非法财物:276本。

当事人持(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5号及旬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2021]第6号,15日内到旬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缴纳罚款

旬阳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1年8月15日

 

6

(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7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何晏军(旬阳县城关镇何晏军百货店)

营业执照注册号:92610928MA70NT8720

何晏军

2021年9月8日15时38分至2021年9月8日16时06分,旬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曹显东(G2846521552A)、汪涛(G0946151438C)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何晏军经营的旬阳县城关镇何晏军百货店进行检查,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查,该场所内有出版物,经营者没有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处于当事人罚款2000元整(2000元);没收非法财物:235本。

当事人持(旬阳)文综罚字〔2021〕F-000007号及旬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旬非税缴通[2021]第8号,15日内到旬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缴纳罚款

旬阳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1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