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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 小区五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8 16:49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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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10月10,对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小区五期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金寨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小区五期工程(本次审计项目包含在该安置项目内)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发〔2014〕26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总投资总投资8405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及群众自筹。施工图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本次审计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建砖结构六层,建筑面积3626.16平方米。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财评征字[2018]34 号审计建议书审定的最高限价4405174.98元。该工程由旬阳县金寨镇人民政府委托旬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招投标代理业务由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于2018年3月26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旬阳县第二建筑公司,中标价4183000元,工期1800天。陕西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8年4月5日开工,2018年12月14日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工程主要完成了砖结构六层一栋,建筑面积3626.16平方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小区五期送审结算造价为4771441.39元,审定工程造价3959381.95元,核减造价为812059.44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五期工程按招标清单土建变更部分核减造价311993.63元。

1、挖基础土方:招标工程量为658.16m³,报审增加2375.57m³,审核工程量为1023.84m³,工程量核减2009.89m³,审减8542.03元。

2、土(石)方回填(基础回填):招标工程量为355.86m³,审核算工程量为496.046m³,工程量审增140.186m³,审增2578.02元。

3、房心回填:招标工程量为538.21m³,审核工程量为1026.075m³,工程量审增487.865m³,审增8971.84元。

4、砂石换填:报审1320.2m³,报审单价为84.78元/m³,审核工程量为1366.594m³,核增工程量46.394³。审核单价为65.82元/m³,审减21977.34元。

5、砂石回填:报审2383.498m³,报审单价为100.25元/m³,工程量已按照原土回填计算,审减238945.67元。

6、挖淤泥:增加工程量1460.94m³,审增29174.97元。

7、砖基础:招标工程量为148.62m³,报审增加76.87m³,审核工程量为163.66m³,工程量核减61.83m³,审减22524.67元。  

8、承重粘土多孔砖墙(一砖外):招标工程量为395.59m³,报审增加工程量8.899m³,审核工程量为421.72m³,工程量审增17.231m³,审增6085.05元。

9、承重粘土多孔砖墙(1/2):招标工程量为15.11m³,审核工程量为15.541m³,工程量审增0.431m³,审增156.23元。

10、承重粘土多孔砖墙(一砖内):招标工程量为696.28m³,报审增加工程量18.331m³,审核工程量为711.895m³,工程量审减2.626m³,审减927.32元。

11、混凝土地沟:混凝土地沟变更为砖地沟,审减16977.57元。

12、构造柱:报审增加8.836m³,审核工程量为8.889m³,核增工程量0.053m³,审增17.78元。

13、过梁:报审增加3.903m³,审核工程量为4.91m³,核增工程量1.007m³,审增337.85元。

14、女儿墙:变更核减工程量19.177m³,审减6433.88元。

15、女儿墙压顶:增加工程量12.795m³,审增4292.72元。

16、现浇混凝土钢筋(圆钢ф10以内):报审增加0.3T,审核工程量为1.189T,核增工程量0.889T,审增4796.74元。

17、现浇混凝土钢筋(螺纹钢Φ10以内):报审增加0.384T,审核工程量为-1.455T,核减工程量1.839T,审减9516.29元。

18、现浇混凝土钢筋(螺纹钢Φ10以外):报审增加0.851T,审核工程量为1.015T,核增工程量0.164T,审增848.63元。

19、砌体加固钢筋:变更增加0.101T,审增569.87元。

20、变形缝:报审增加工程量为20m,审核工程量为19.5m,工程量审减0.5m,审减16.17元。

21、墙面一般抹灰:增加工程量18.048㎡,审增:264.04元。

22、墙面一般抹灰:报审增加337㎡,审核工程量为356.3㎡,工程量审增:19.3㎡,审增:214.23元。

23、墙面一般抹灰:变更增加38.88㎡,审增431.57元。

24、墙面一般抹灰(真石漆变更为外墙乳胶漆):招标工程量为2688.93㎡,报审增加工程量55.8㎡,审核工程量为2720.422㎡,工程量审减24.308㎡,审减,58435.27元。

25、墙面一般抹灰:工程量核减378㎡,审减4698.54元。

26、主材补差增加增加153139.93元。

27、人工费调差、措施费、其他费、规费及税金共计核减134878.34元。

(二)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五期工程按设计图纸计算及报审资料土建未做部分核减造价422942.53元。

1、坡道:核减工程量17.47m2,审减1282.65元。

2、保温隔热墙:2267.32㎡,审减:113955.5元。

3、块料墙面:核减100.55㎡,审减6264.27元。

4、实木装饰门(MM1):144樘,未做审减:86987.52元。

5、实木装饰门(MM2):48樘,未做审减:25774.08元。

6、连窗门(MC1):12樘,未做审减:16551.6元。

7、金属推拉门(SM1):12樘,未做审减:19013.76元。

8、金属推拉门(SM2):12樘,未做审减:16901.04元。

9、金属推拉门(SM3):24樘,未做审减:25351.44元。

10、金属推拉门(SM4):12樘,未做审减:6338.04元。

11、人工费调差及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共计核减104522.63元。

(三)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五期工程按设计图纸计算及现场勘查工程量增减电气部分减少造价59178.81元。

1、吸顶灯:120套,变更为软线吊灯,核减:7081.2元。

2、防水防尘灯:72套,变更为软线吊灯,核减:4427.28元。

3、软线吊灯:增加192套,吸顶灯、防水防尘灯变更为软线吊灯,核增:3688.32元。

4、电气配管(PVC20):1222.8m,未做审减:9073.18元。

5、电气配管(PVC16):715.2m,未做审减:4534.37元。

6、有线电视分线箱:24个,未做审减:1619.28元。

7、有线电视前端箱:4个,未做审减:1210.68元。

8、电气配线(YWV-75-12):21.4m,未做审减:104.65元。

9、电气配线(YWV-75-9):48.1m,未做审减:203.46元。

10、电气配线(YWV-75-7):61m,未做审减:223.26元。

11、电气配线(YWV-75-5):1246.8m,未做审减:3391.3元。

12、电气配线(2芯光纤):801.6m,未做审减:3735.46元。

13、电气配线(RVB-2*0.5):234m,未做审减:643.5元。

14、电气配线(RVVP-5*1.0):151.6m,未做审减:1255.25元。

15、电气配线(UTP-5):506.2m,未做审减:906.1元。

16、电气配线(SYV-75-5):151.6m,未做审减:412.35元。

17、网络插座:60个,未做审减:925.8元。

18、电视插座:132个,未做审减:2637.25元。

19、电话插座:96个,未做审减:1918.08元。

20、人工费调差及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共计核减18564.57元。

(四)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五期工程按设计图纸计算及现场勘查工程量增减给排水部分减少造价17944.47元。

1、PP-R给水管(DN50):80.7m,变更为铝塑复合给水管,核减:3796.94元。

2、PP-R给水管(DN40):48m,变更为铝塑复合给水管,核减:1679.52元。

3、PP-R给水管(DN32):48m,变更为铝塑复合给水管,核减:1437.12元。

4、PP-R给水管(DN25):26.4m,变更为铝塑复合给水管,核减:714.65元。

5、PP-R给水管(DN20):565.2m,变更为铝塑复合给水管,核减:12750.91元。

6、PP-R给水管(DN15):420m,变更为铝塑复合给水管,核减:8379.00元。

7、铝塑复合给水管(DN20):塑料PP-RE管变为铝合金衬塑复合,946.8m,综合单价28.94元/m,审增:27400.39元。

8、闸阀,7个,未做核减:1102.01元。

9、止回阀:7个,未做核减:1239.77元。

10、截止阀:48个,未做核减:1745.76元。

11、角阀:96个,未做核减:3194.88元。

12、自动排气阀:7个,未做核减:514.57元。

13、水表:48个,未做核减:3515.52元。

14、人工费调差及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共计核减5274.21元。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