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旬阳县制发文物县保单位“身份证”

作者:谢明成 发布时间:2021-06-18 09:21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6月中旬,随着一通崭新的花岗岩材质的文物保护标志碑安装在段家河弥陀寺遗址前,标志着分批实施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工作拉开序幕,旬阳灵崖寺、关口龟碑等7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将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身份证”。

制作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对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的一个重要措施。

按照文物保护标志碑安装技术规范,此次制作的文物保护标志碑,在标志碑上正面明确注明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时间、背面为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等内容。整个标志坚固牢靠,美观大方,字体清晰流畅。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价值及保护的措施,也为各文物点增加了文化内涵、提高了游览观赏价值。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