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依据
依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安农计财〔2019〕9号)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中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以及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耕地、非农业(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能给予补贴。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向全县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发放。
三、补贴标准
2019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每亩60元的标准执行。
四、基本程序
1、登记。以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为依据,结合耕地实际状况,确定应兑付农户的面积、金额和账号,填写《旬阳县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表》
2、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勘误。对于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确属登记错误的,应予以更正。
4、汇总并上报。通过机关电子公文系统以正式文件格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上报“申请2019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报告”。
5、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协同组织,对各镇所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定发放事宜。
6、发放。由县财政局惠农资金兑付中心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户。
旬阳县农业农村局 旬阳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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