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017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以来,旬阳县林业局未按要求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未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二、整改目标:采购监测设备,建立监测体系,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
三、整改措施: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夯实整改工作责任,迅速启动整改工作,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五、完成情况:安排技术人员学习相关监测技术,考察相关监测设备市场,购置和安装监测设备20台,监测环境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和湿地资源状况,有效的监测县域内野生动植物种群分布、动物迁徙通道、鸟类栖息地生境等,形成野生动植物监测与保护档案,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技支撑保障。下发《旬阳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案》。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护林员巡查辖区内野生动植物种类和分布情况,为监测地点的设置提供依据;积极开展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势头。
旬阳县林业局
2020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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