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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二)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2-18 10:5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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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018年10月29日,旬阳县原国土资源局对旬阳县鑫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出“限鑫顺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100平方米(3.15亩)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审计组2020年4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此案件所涉及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和其他设施未拆除,土地未恢复原状。

二、整改目标:拆除违法建筑,移除水泥标砖等建筑物,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三、整改措施:成立工作专班,按规定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四、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五、完成情况:2020年6月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6月3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旬自然资监字【2020】5号),责令鑫顺公司依照新的土地用途申请办理1680.81平方米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限期拆除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该公司成立了以种植为主的火松景生态农业观光城项目,并于城关镇青泥村签订了504.22亩土地流转协议。6月4日开始移除70多万页水泥标砖,拆除419.19平方米土地上的违建房屋,进行了土地恢复,达到种植条件。6月10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旬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