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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5-25 09:1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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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旬政复终字〔2019〕1号


申请人:来玉军,男,1973年11月16日生,汉族,住旬阳县吕河镇花坪村七组。

被申请人:旬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乐荣彪  局长

申请人来玉军不服旬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作出的安旬农路罚〔2019〕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依法受理。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府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