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安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及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初审,经县级审查确认,我县刘先选等500户1900人符合2019年度避灾生态搬迁安置政策,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附件:旬阳县2019年度避灾生态搬迁安置对象花名册(←点击下载)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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