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务督查> 政协提案>>正文详情

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建议

所属会议: 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6-06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社会管理
提 案 者: 张开国、王怀桂、钱宝花 建议承办单位: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和谐社会,打造美丽旬阳是我县工作的重点,也是广大群众的美好愿望和诉求。近年来,我县县城规模逐步扩大,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居民小区大量涌现,而与之相配套的物业发展却明显滞后,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一些业主合法权益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同时也影响了物业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管责任不明确。谁负责物业?谁管理物业公司?怎么负责怎么管理?什么标准?群众意见大,政府应重视。二是物业公司规模不大。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把关不严,小而散的现象比较严重。很多物业公司在资金、人员配备、内部管理上都存在较大问题,一些小区物业仅配备门卫、卫生清理等两三个人,业务技能、专业素质较低,且以老年人居多,难以满足业主服务需求。三是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广。很多小区由于建设较早,没有聘请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一些小区由于规模较小、住户分散,物业管理形同虚设;还有些小区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升级,物业管理服务被迫中止。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全,直接导致一些小区楼道等公共部位卫生无人清理,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四是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县大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仅停留在卫生清理等基础项目上,安全保障、公共事务管理等难以跟上。一些小区照明监控设施、运动器材等公共设施后续管理不善,损坏后未能及时维修,成了摆设;公共安全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等等影响和谐稳定。

二、建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研究物业管理问题,相关政府部门要拿出符合旬阳实际的物业管理办法,完善应有的体制机制,创建平安和谐城市小区新亮点,实现居民乐居乐业新境界。二是严把准入门槛。严把准入关,严格资格审查、备案,对没有达到标准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予以清理;三是规范行业管理。落实物业公司主体责任,配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电工、水工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对业主的服务工作质量。四是要不断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天燃气改造工程。同时建立以业主为中心的服务评价机制,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进行年度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9-10-20

物业管理是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截至目前,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共有24家,物业服务面积发展到300多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行业在创建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改善人居环境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物业服务业也存在着物业管理未形成合力、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基础条件薄弱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一是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的物业管理作用。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镇、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分类推进实施物业管理。督促入住率超三分之二(人口或户数)以上的小区及时向属地镇政府申请筹备组建业主委员会。对具备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也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对县城区无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征求业主意见,采取业主自愿的原则,对需要委托物业服务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对业主自愿采取自治管理的,采取自主、自愿和互惠的原则,自行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由全体业主实行自治管理。三是探索支部进小区,探索建立小区管理委员会制度。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当前小区业主思想不统一、物业管理难的实际,把支部建到小区,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同时在较大的小区组建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小组,把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结合组建小区管理委员会。从而形成镇、党支部、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规范提升物业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旬阳县物业物理实施办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督促指导各物业小区制定完善适合该小区的《业主管理公约》,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考核和业主守约诚信双向诚信考核体系,依法打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失信行为,打造和谐幸福家园。

三、完善“三力”联调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物业纠纷、信访案件不断增加,为了快捷、有效的解决物业纠纷,我县于2018年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应的规章制度,专业的调解人员。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物业纠纷预防和调解作用,促进入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力”联调,相互联动、相互衔接,做到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力争物业纠纷“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镇(社区)”,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领域的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宁的良好

社会环境。

四、强化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照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动态考核制度,结合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三是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物业服务不规范、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四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各项物业收费的公示公开,规范物业服务费、代收水电费、停车服务费等费用收取工作,确保各项收费公正、公开、公平、合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