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解决新农合患者先住院后交费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解决新农合患者先住院后交费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7-12-06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城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郭正勇 |
农村多数患者家庭经济不好,而在就医过程中入院时需要交付高额的医疗押金,出院后再通过合疗报销,导致多数患者攒够钱再去治病,贻误了治疗时机,致使病情恶化。为此建议新农合患者在就医时无需缴纳押金,只提供患者合疗卡、身份证、户口本和亲属相关证件即可入院治疗,出院时按报销比例结算治疗费用。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7-12-06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复函
郭正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参加新农合的患病者先住院后交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新农合制度自2005年实施以来,在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住院结算方面,为减轻参合患者住院费用压力使参合患者及时得到补偿,我们逐步探索实践并形成了“先诊疗后付费”机制。一是实现了县域内定点医院及县外部分定点医院直通车报销,即患者在住院时根据费用情况只需缴纳部分费用,出院时根据政策直接予以补偿结算,多退少补。二是为确保各定点医院落实好直通车结算,在年初向县域内各定点医院预拨付了一定的周转资金,用于缓解医院资金周转压力。三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实行住院“零押金”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设立专门窗口,实现网络信息交互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患者住院经济负担大幅减轻。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政策,简化服务流程,尽最大限度满足参合群众的需求,做到方便、快捷、高效,使参合患者真正得到实惠。
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新农合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0915-7208815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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