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砂(沙)料厂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砂(沙)料厂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79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8〕13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0 10:5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砂(沙)料厂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旬阳县砂(沙)料厂扬尘整治实施方案

为强化砂(沙)场秋冬季扬尘污染管控,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全市砂(沙)料厂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和《旬阳县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省市环保督察的指导意见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旬阳县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范围,夯实整治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重点。砂(沙)料厂扬尘治理以汉江、旬河为重点,县域全覆盖,县水利、环保部门负责河道范围内(堤防以内,按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采砂、堆砂(沙)场和水利工程扬尘整治。

(二)整治任务。砂(沙)石场必须落实料厂堆放全覆盖和冲洗设施,石料破碎环节要安装吸尘设备,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喷淋除尘措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并密闭运输上路。水利工程要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即: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运渣车辆必须密闭出场)落实整治要求。

(三)整治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利、环保、国土、农林科技、交通部门及各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工作。整治主体责任人为旬阳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采砂业主。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夯实整治责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严格落实。县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迅速调查摸底,加快工作进度,责令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期整改到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一把手”要加强部署协调,指挥督办;各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分区域包抓具体整治工作,具体组织现场检查、督促现场整治、协调现场执法。

(二)加强联合执法。县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要突出中心城区、三镇一体化重点区域扬尘点位开展现场执法,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沙料场点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分段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形式,不间断地加强河道检查巡查。对扬尘问题点位要现场取证,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

(三)加大问责力度。县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现场执法发现问题的追责力度,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在同一时段、同一镇域发现3个及以上同一类型扬尘污染问题的,提请县纪委监委对镇村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整治方案和报告工作动态。每周将出动执法人员数量、检查点位数量、行政处罚数量、刑事处罚数量、纪委监委追责数量等情况报县水利局。对沙场扬尘整治工作不力、报送信息不及时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将按程序提起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报道。在整治工作中,要注重抓正反典型,广泛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形成政府有监管、社会有监督的河湖管理良好格局。同时,要完善档案资料。县水利部门要注重过程管理和资料信息收集,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档案。各镇政府也要将工作开展和整治情况建立专卷材料备案备查,最大限度发挥河湖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