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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78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8〕129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15 10:1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传〔2018〕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排查处置。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防控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做到生产、经营排查全覆盖,重点场所监测全覆盖,确保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止人为传播疫情。一旦发生疫情,要加大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溯力度,查清疫情来源和传播风险。要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早、快、严、小”处置疫情。要强化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更好发挥疫情预警、监测等方面的作用。要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链条。要进一步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公开疫情举报电话,及时核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可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强化畜禽调运监管。探索国省道和县镇公路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管机制,全方位规范跨省调运管理。要迅速落实铜钱关镇、小河镇、仙河镇、红军镇、蜀河镇及包茂高速小河出口、十天高速旬阳、神河、张河出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对运输生猪及产品的车辆查证验物。要强化检查值守,县农林科技、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配齐、配硬各检查站检查人员,排出值守值班表,严格实行24小时值守查验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确保不出现监管断档。要严格执行发生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关闭辖区所有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跨省外调和生猪产品调运差异化管理的规定,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要建立健全活畜禽承运车辆监管制度,承运车辆要统一向农林科技部门备案,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装载前、卸载后严格清洗消毒,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

三、严防外来疫病传入。要坚持内防外堵,加强部门联动,切实防范外来疫病传入。县农林科技部门要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等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疫情排查、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等各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饲料的监管,加强养殖户泔水喂猪行为监管。抓好防控知识培训,增强养殖户自我保护能力。要强化森林巡护和人工养殖野猪的排查,收集分析野猪数量,分布等信息,对野猪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冷库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特别是要加强餐厨剩余物规范处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处置登记台账,签订餐厨剩余物处置承诺书,杜绝餐厨剩余物流入生猪养殖环节。加大对猪肉交易市场的巡管力度和频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市场各项防控措施,增强责任意识,坚决禁止无检疫证明的猪肉入市销售,严查借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管控商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县卫计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的宣传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县公安部门要配合农林科技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介入查办有关案件。切实做好突发疫情地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相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县交通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监管,督促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管理部门,强化国省道和县镇公路出入口的把关,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督和检查,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或高风险区及无动物检疫证明的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拦截,并及时通报县农林科技部门依法进行处置,严防来自非洲猪瘟疫区或高风险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需要,落实防控经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邮件、快件携带物的查验,严防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发现可疑猪肉产品的,要及时向县农林科技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县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四、加强防疫能力建设。各镇要进一步健全稳定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将畜牧兽医人员工作重心全部转移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上,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员培训,有序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的资金保障。要强化冷链体系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当前已进入动物疫病高发期,各镇要在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保障畜禽市场供应。要切实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金融部门要继续予以信贷资金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对符合理赔条件的养殖场(户),保险公司要迅速足额理赔,帮助养殖场(户)尽快恢复生产。要完善肉品市场供应体系,强化产销对接,推动建立安全可靠的肉品供应链,确保肉品市场供应。要充分利用现有屠宰企业产能,切实做好生猪养殖屠宰环节准出与生猪产品加工环节准入管理的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六、层层夯实防控责任。各镇政府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防控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要狠抓措施落实,具体责任逐项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及早发现和坚决处置本辖区内的非洲猪瘟疫情,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要逐级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农林科技、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防控责任和关键措施落实、应急工作开展以及保供给等情况。县农林科技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任务分解、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实行联片包抓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入位,积极配合,形成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增强生猪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环节经营者的防控意识,健全防控制度,强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