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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旬阳县贫困户健康脱贫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旬阳县贫困户健康脱贫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6-038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1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6〕199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1 10:5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健康扶贫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执行《旬阳县贫困户健康脱贫实施方案》(旬政办发〔2016〕96号)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再实行“三免费、三提高、一下降、一扩大”的健康脱贫政策,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门诊统筹全额报销。农村参合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

二、在镇卫生院住院免缴住院起付费。对农村参合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免缴起付费,合规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三、免费治疗尘肺病。对符合洗肺特征的尘肺病患者实行定点医院免费治疗。

四、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对农村参合贫困群众患者,Ⅰ类慢性病封顶线从20000元提高到25000元;Ⅱ类慢性病封顶线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同时患两种以上Ⅱ类慢性病封顶线从2300元提高到2500元;同时患Ⅰ类和Ⅱ类慢性病的,按Ⅰ类慢性病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五、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0000元降至5000元。

六、扩大基本医疗报销范围。扩大农村贫困参合残疾人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共计29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办法按现有政策执行。(29项医疗康复项目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实验、平衡训练、表面积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

以上补充通知自2016年8月25日起执行,不追溯补偿。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