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5月18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5〕72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5-19 15:13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及房地产业企业)培育工作任务,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市下达我县2015年“四上”企业培育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四上”企业培育是优化我县产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现实需要。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县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四上”企业培育发展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专门的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岗位、到人头,特别是要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行业和辖区企业进行认真细致地摸排,搜集确定“四上”企业培育对象,并采取有效措施跟踪帮扶指导,力争成长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纳入一个。
二、迅速启动工作,做好申报指导。“四上”企业申报程序复杂,流程长,材料繁多,审核严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四上”企业入库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拟申报入库企业的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企业法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加强前期资料收集和申报期间资料审核指导,建立“四上”企业申报入库“绿色通道”,涉及相关手续办理部门,要坚持限时办结制,不得设障掣肘,帮助企业及时完善规范各项手续。县统计局要在抓好政策、业务指导的同时,积极对上衔接,全力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方密切配合。建立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由县统计局牵总协调指导,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镇和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支持配合,根据企业入统有关流程和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特别是县统计、发改、经贸、住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在坚持行业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对企业给予灵活性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完善相关政策,严格奖惩考核。县政府将对《旬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旬政发[2012]21号)重新修订完善,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加大奖惩考核力度。县政府督查室、考评办要将“四上”企业培育纳入督查和考核范围,与其它重点工作同督查、同考核;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等部门要逐月掌握县域经济运行、项目推进进度以及拟培育企业申报入库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1、旬阳县2015年“四上”企业培育任务表
2、旬阳县2015年拟培育规模以上企业目标任务表
3、旬阳县2015年拟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任务
4、旬阳县2015年拟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任务表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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