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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CD-xyxzfcgzx-zfgc-cgfg-cggg-2013-001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7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0-01-07 16: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09)77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施依法采购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凡使用预算内资金、各种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实施的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要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对各种专项资金,只要属于政府行为的公共项目(包括药品、农机具、良种补贴、新农村建设、民生等项目),不论资金来源,均要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城建、交通、水利、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组织、实施主体不变情况下,要补充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建立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制度。今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手续后,相关职能部门方可组织招标,同时将招标结果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招标投标项目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
政府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类的采购项目,各部门(单位)须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承担。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要优先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无力承担的采购项目,须委托具备政府采购资质的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及时签订合同,履行验收和支付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县上成立旬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监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教育、交通、建设、农业、水利、林业、环保、国土、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政府采购工作议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理顺运转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或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不得将管理职责设在集中采购机构,以发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作用。
财政部门要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化,以及采购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要建立内部政府采购工作责任管理制度,推行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采购活动,规范集中采购操作程序,增强政府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要重视和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采购效率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规范操作、合法经营,共同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要将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各种收费以及专项资金实施的采购项目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的政府采购事项,一律要下达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内部资金管理股室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不得将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拨付部门(单位),要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简化支付环节,提高资金到位率。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的项目均属违规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财政部门要改进管理方式,强化政府采购审批。所有公务用车购置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报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方可下达计划,集中采购机构方可组织实施。要整合优化采购环节,制定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各种采购方式下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和采购结果社会公开披露制度,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平台统一为旬阳县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要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积极探索公车定期采购模式,每年只集中定期采购两次,充分发挥规模采购效应,节约资金。集中采购机构要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水平,通过优化采购组织形式,科学制定价格参数和评价标准,完善评审程序,缩短采购操作时间,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力度,凡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处罚办法,对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评审专家、供应商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对社会代理机构,要实行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订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建设与国家相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抓好信息系统推广运行的组织工作,制定由点到面、协调推进的实施计划。
七、坚持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机制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工作牵头部门,监察、审计部门是监督检查部门,代理机构是服务部门,采购部门(单位)是责任部门。政府采购各相关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逐步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综合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主动协调监察、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要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情况列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重要内容,实行行政问责;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每年要对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审计部门要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情况纳入日常性审计范围,建立违纪问题处理制度。
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报审制度。各单位在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时,要经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议事机构研究初步确定后,以正式文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对其资质、代理业务范围,有效期限等情况进行审查同意后方可委托。同时,单位负责提供技术参数(采购需求)的机构及人员不能参与评标;无论采购资金多少,采购单位只能委托一名代表参与评标。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纪检监察和审计人员以及新闻工作者等参与政府采购监督活动,逐步建立起“监管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的政府采购管理监管体系,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八、坚持资源共享,进一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立的市级专家库和协议供货制度要实现省、市、县三级资源共享。根据目前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统一建立市级评审专家库,县内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向市级推荐优秀专家,由市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发证备案,按照资源共享、随机抽取、有序使用、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科学管理。今后政府采购项目达到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数额标准的,均应随机在省、市、县抽调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协议供货制度,都要本着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协议供货商,有条件的可以与省级的定点采购协议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九、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财政部门要定期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逐步形成具有政府采购专业技能的采购队伍、代理机构队伍和专家队伍;要及时了解掌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动向,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资质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集中采购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力。要建立内部岗位标准和考核办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着力协调和解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水平。
 
旬阳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