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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旬阳县创建 “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旬阳县创建 “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95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16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6-08-16 15:38

旬政办发〔2006〕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创建 “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



旬阳县创建 “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创建平安畅通县是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创建“ 平安畅通县”活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防范能力,促进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全面好转,为加快旬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从2006年开始,通过两年的努力,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
2、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电子监控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3、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4、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
5、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对县乡道路管控网络,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管理有效。
6、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全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
7、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8、夯实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力争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解决农民出行难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打好基础。
9、力争在2007年底以前逐步解决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事故多发等问题,达到“平安畅通县”标准,率先在全市通过“平安畅通县”创建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县上成立“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小组,皇甫健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武臣、县公安局副局长姜和平、县交警大队长郭子平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公路段、公安局、广电局、城建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文化旅游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县“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郭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决定事项和督促落实和信息通报工作。
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实行行政辖区政府负责制,由县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小组,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解决落实创建活动资金,定期研究“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规范各类运输经营活动,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落实到道路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重点整治客车超员、超速,货车超限、超载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以及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警察车等设备,加强对主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及交通拥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
(二)深化专项整治,规范交通秩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着重解决好事故多发区域的突出问题,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狠抓薄弱环节和解决突出问题上。公安、交通、城建、安监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和道路挖掘的审批,严格查禁客运、夜行班车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公路运营的行为,在机动车拥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南区吕河、桂花、神河、赤岩、石门、金寨、沙阳、铜钱关和102省道中段甘溪、麻坪、张坪、赵湾等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要切实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驾驶人档案交接后,要严格实施对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制度以及日常管理。农机部门要切实把好拖拉机的登记、检验、上路行驶关。
(三)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源头治理。一是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的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等装备。二是加强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发证管理。交通、农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技术规范等的培训工作,严格驾驶员考试和发证工作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包括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在内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快速抢救的预案和机制。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在2006年年底前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和绿色通道。四是加强对机动车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的监督。
(四)加大安全投入,狠抓隐患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消除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整改经费,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和监察职责。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一是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交通、公路、城建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已有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能适应安全通行要求的,要及时改进完善。二是整治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路段,公路、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下功夫从根本上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通行条件。三是改善城区交通条件。2006年底前,县城区要按照畅通工作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方案,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隔离和渠化,建立电子监控装备,提高道路交通信号指挥能力。利用道路停车资源,建立城市停车场,规范停车管理。各临街商场、酒店的停车泊位要尽快对外开放。特别是城区商贸一条街二期改造工程交通基础设施要一步到位,避免出现重复工程。
(五)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必须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确保一方平安。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加强管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各类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承担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经营审批和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要落实相应责任,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定期互相通报有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将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违法行为通报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责成所属运输企业对违法者予以处罚。县安监局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的职能,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执法人员失职渎职、酿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由于思想麻痹、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负有行政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建立“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宣传网络;县政府网站要建立“平安畅通旬阳”宣传网页;县电视台要开辟“平安畅通旬阳”专栏;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法制、道德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公安交警部门要在车辆、驾驶员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和驾驶员考场,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其他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村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安监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五、考核评价
要依照国家《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力争2007年10月30日前对我县创建活动进行初评和总结,并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领导小组,对我县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