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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2006年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79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05月11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6-05-11 08:33

旬政办发〔2006〕29号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旬阳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6年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2006年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提高服务意识,促进无线电事业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一、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坚持把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条例》发布13周年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频率划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无线电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各部门重视支持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一是要继续规范无线电频率的使用和台站的设置和管理。各设台单位要严格按照《频率划分规定》和台站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台站管理,禁止乱用频率、乱改发射技术参数行为。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认真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和管理。二是要加强对业余电台、对讲机等一些无线电设备的管理,规范和引导业余电台、对讲机有序发展,今年要对对讲机使用集中的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组织一次核查工作,防止少数用户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对讲机。三是继续做好1-3G无线电频率台站核查资料的补充完善,完成6月底前新建基站资料的上报工作。四是经常性地清理清查大功率无绳电话。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把大功率无绳电话查处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对大功率无绳电话要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电信部门要加强对电话终端的管理,防止少数用户非法接入大功率无绳电话。五是做好台电执照的换发工作,凡2002年前办理电台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换发新照。
  三、进一步落实无线电管理责任制。各设台单位要按照旬政办发[2004]3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责,强化对本系统、本单位无线电台站(基站)的管理;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是本辖区无线电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无线电设备使用安全的管理。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