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期满后其荣誉称号确认的通知
名称: | 关于第二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期满后其荣誉称号确认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6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5年08月12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05-08-12 16:50 |
旬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二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期满后其荣誉称号确认的通知
各省、市级文明单位:
根据安康市文明委《关于安康市申报、考核、命名省市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规定,2004年我们对1998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单位,我们对其荣誉称号已上报市文明委予以确认。现将第二批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确认问题通知如下:
2000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校园、机关、集镇)都要在接此通知后,认真搞好自查,并于15日内向县文明办报送自查报告,做好复查准备。超过时限的,县文明办将不再受理;不要求复查的,根据上级要求,应视为自行消失。
特此通知
附:2000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旬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旬阳县2000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一、省级文明单位
旬阳县运输管理所
二、市级文明单位
旬阳县统计局
旬阳县卫生局
旬阳县自来水公司
旬阳县神河财政所
旬阳县国税局东区分局
旬阳县国税局南区分局
旬阳县交通局
旬阳县烟草专卖局
旬阳县城关镇财税所
旬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旬阳县民政局
旬阳县吕河工商所
旬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旬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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