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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期满后其荣誉称号确认的通知

名称: 关于第二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期满后其荣誉称号确认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6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8月12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5-08-12 16:50

旬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二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期满后其荣誉称号确认的通知

各省、市级文明单位:
  根据安康市文明委《关于安康市申报、考核、命名省市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规定,2004年我们对1998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单位,我们对其荣誉称号已上报市文明委予以确认。现将第二批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确认问题通知如下:
  2000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校园、机关、集镇)都要在接此通知后,认真搞好自查,并于15日内向县文明办报送自查报告,做好复查准备。超过时限的,县文明办将不再受理;不要求复查的,根据上级要求,应视为自行消失。

  特此通知
  附:2000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旬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旬阳县2000年前期限已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一、省级文明单位
  旬阳县运输管理所
  二、市级文明单位
  旬阳县统计局
  旬阳县卫生局
  旬阳县自来水公司
  旬阳县神河财政所
  旬阳县国税局东区分局
  旬阳县国税局南区分局
  旬阳县交通局
  旬阳县烟草专卖局
  旬阳县城关镇财税所
  旬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旬阳县民政局
  旬阳县吕河工商所
  旬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旬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