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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王百寿等八名文艺作者的决定

名称: 关于表彰奖励王百寿等八名文艺作者的决定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3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6月13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5-06-13 09:02

旬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王百寿等八名文艺作者的决定

旬政字〔2005〕36号

  近年来,我县广大文艺作者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的指引下,紧扣时代脉搏,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创作了许多优秀文艺作品,为繁荣我县文化艺术事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辛勤耕耘、业绩突出的文艺作者。为了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文艺作者的创作热情,多出书、出好书,用优秀作品鼓舞人,用先进文化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县政府决定对王百寿等八名创作成绩突出的文艺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文艺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深入生活和群众,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同时,号召全县广大文艺作者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多角度、深层次、高质量地为全县人民奉献出更多的精神食粮,努力推动我县文艺创作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1、获奖文艺作者名单;
2、获奖文艺作者作品目录。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获奖文艺作者名单

  一、突出贡献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王百寿 县文学戏剧协会副主席
  二、创作成果奖(7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吴建华 县文化馆副馆长(《太极城》杂志主编)
  李亚明 安康日报社记者(原县妇幼保健院干部)
  陈欣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安康市作协副主席)
  姜 华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县文学戏剧协会主席)
  王国华 县委退休干部
  王 娟 县中医院医师
  杨少林 县人大办干部

获奖文艺作者作品目录

  王百寿 《心中的歌》戏剧集15万字,2005年内部准印出版
  吴建华 《西部崛起大趋势》报告文学集30万字,2000年东方出版社
  李亚明 《午夜花颜》散文集15万字,2002年陕西旅游出版社
  陈欣明 《乡村故事》小说散文集22万字,2005年陕西太白出版社
  姜 华 《人的几种活法》诗歌集18万字,2005年陕西太白出版社
  王国华 《山玫瑰》诗词集12万字,2005年内部准印出版
  王 娟 《红颜知己》散文集15万字,2001年陕西旅游出版社
  杨少林 《五八集》综合集12万字,2004年内部准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