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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旬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30 15:3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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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市国土局批复。现予以公布实施,请各镇各部门认真执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二、旬阳县矿产资源概况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

五、形势与要求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第四章  严格规划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山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 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二、 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

三、 加强矿山监督管理,建立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 优化投资环境,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新机制

六、 科学管理,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总  则

旬阳县是安康市矿产资源大县,矿业在全县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号)编制《旬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34号)、《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旬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应符合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旬阳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规划》适用范围县行政管辖区内矿产资源及相关矿业活动,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展望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旬阳县地处陕西省东南部,秦巴山区东段,汉江横贯其中。全县总面积3554平方千米,北与商洛市镇安县、湖北省郧西县交界,东南与白河县、湖北省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毗邻,西与汉滨区接壤。辖21个镇305个自然村,总人口46万。

旬阳县地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交汇地带,襄渝铁路及复线、西康铁路及复线、316国道、211国道在旬阳交汇,西康高速公路、十天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汉江航道直达长江,境内铁路里程377千米,全县公路总里程达4800千米。

全县电力供应充足,县域内程控电话、通讯、网络通讯等现代信息传送技术和设施俱全,通讯网络覆盖全县,信息交流联通全国。

2015年全县实现国民经济生产总值137.83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7.32亿元。矿业及相关加工制造业产值40.26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支持的59.8%。矿业及相关产业在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中具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旬阳县矿产资源概况

旬阳县大地构造位置位于秦岭地槽与南部扬子板块的结合部位,矿产资源丰富,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已上表矿区46处(含共伴生),上表矿种12种,为铁、铜、铅、锌、汞、锑、砂金、岩金、水泥用灰岩、饰面用板岩、自然硫、硫铁矿。其中上表矿区铁1处、铜3处、铅10处、锌12处、汞3处、锑3处、岩金3处、砂金3处、水泥用灰岩4处、饰面用板岩1处、自然硫1处、硫铁矿2处。

专栏一   2015年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

矿  产

名  称

资源储量

单    位

保有资源

储    量

矿  产

名  称

资源储量

单    位

保有资源

储    量

矿石万吨

399.81

砂金

矿石万吨

1427.2

矿石万吨

1047.8

岩金

矿石万吨

485.0

矿石万吨

873.7

水泥用灰岩

矿石亿吨

1.07

矿石万吨

1315.3

饰面用板岩

矿石万方

11.56

矿石万吨

21.1

自然硫

矿石万吨

564.6

矿石万吨

11.6

硫铁矿

矿石万吨

471.6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基础地质调查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范围内完成的1∶100万区域重力测量和1∶50万航磁测量;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及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1∶20万区域自然重砂测量,1:20万航空遥感图像解译及汉江北部小河、洛驾河、双河、甘溪、蜀河五个1:5万图幅已经完成区域地质调查及地球化学测量(含赵湾幅)。

(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目前县域内已登记探矿权58处,登记面积591.61平方公里,其中普查区块18处,详查区块39处,勘探区块1处。涉及勘查矿种为铅、锌、金、铁、磁铁矿、钛多金属、铜、金、汞、锑。

(三)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范围内已登记采矿权99处,登记面积98.479平方公里。其中大型矿山1处,中型矿山3处,大中型占比4.04%、小型矿山93处,占比93.96%。

随着矿产资源价格低迷的态势,矿业经济不断下滑。截止到2015年底,旬阳县多数矿山处于生产、伴生产、停产状态。矿山从业人员2649人,生产矿山16处,筹建、在建矿山24处,停产矿山59处。矿山年产量矿石207.43万吨,实现全县矿业产值20858.79元。

全县铅锌 “三率”指标达到行业指标,金“三率”指标达到行业指标,回采率一般90-95%,选矿回收率90-95%、共伴生矿种达到综合利用,非金属矿产“三率”达到行业要求。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

旬阳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矿产资源开发给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传统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方式,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旬阳县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开采形成的潜在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废渣地表的无序堆放,压占土地资源,破坏耕地及地貌景观;矿山开采形成的采空区地面塌陷,破坏土地资源,影响地形地貌景观;矿山前期找矿探矿以及后期开采形成的废弃矿硐,裸露于地表,威胁人员安全,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矿渣受大风扬尘、降水淋溶作用,排出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土壤和水。

2015年全年,全县累计治理恢复矿山7个。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48.5公顷,土地复垦24.13公顷,通过对矿山修筑拦渣墙、排水渠、废渣回填覆土、植树绿化、场地平整、边坡修整,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五、形势与要求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县矿产开发步伐明显加快,矿业在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也逐年提升。

“十三五”期间,随着矿业经济发展的不断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将不断的优化,今后一段时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稳定公益性地质勘查投入。

(三)加强勘查技术的研发投入,攻深找盲,加大勘查投入,特别是老矿山资源接替的勘查投入,以优势资源为依托,解决生产实际中的难点、加强地质科技创新,重点突破,解决技术难题;

(四)抓住机遇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促进矿产勘查、开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增长、促稳定。发挥矿产资源优势,以优势资源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从我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利益的统一,紧紧围绕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宏观发展指标,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快转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勘查、集约开发、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划管理。紧紧结合县情、矿情,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依靠科技进步,有序开发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坚持资源惠民精准扶贫,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好与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衔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

(二)坚持需求导向,增强资源保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因地制宜,重点围绕优势矿产资源、砂石粘土矿的勘查开发,有效供给为原则,增强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

(三)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利用,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节约集约资源观,科学合理开发、高效开发,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四)坚持从严从紧,促进依法规范。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定位,牢固树立矿产资源法治理念。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化水平。实现共享、资源惠民。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落实省规开展1:5万地面高精度磁法测量1290平方千米、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2150平方千米、1:5万遥感地质调查2150平方千米。落实省规重点调查评价区1处、省、市重点勘查区3处,落实省、市重点矿区1处,重大项目1个。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5处,新增铜资源量5万吨,铅锌30万吨,金5吨。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山总量减少20%,大中型矿山占比提高至15%。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以上。

对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434公顷,土地复垦面积158公顷。其中落实省规一般治理区1个,省规重点治理项目3个。“三废”指标进一步达标。

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学开采、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水平;到2020年旬阳县完成绿色矿山建设2处。

专栏二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基础地质

调查与矿

产勘查

1:5万地面高精度磁法测量

面积

(km2)

/

[1290]

预期性

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

/

[2150]

1:5万遥感地质调查

/

[2150]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处)

/

[15]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铜(万吨)

/

[5]

铅锌(万吨)

/

[30]

金(吨)

/

[5]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金矿石(万吨)

/

10

 

铅锌矿石(万吨)

7.7

5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万吨)

170

200

锑(万吨)

9.733

1

建筑石料(万吨)

/

300

砖瓦用页岩(万立方米)

9

50

重要矿产地保护(处)

/

1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总数减少(%)

/

2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占比(%)

4

15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90

约束性

绿色矿山数量(个)

/

2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治理

恢复

面积

(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治理

/

[434]

土地

复垦

面积

(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关停砖瓦窑土地复垦

/

[158]

注:[ ]为2016-2020年累计数

(二)2025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高度开放有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矿业初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主要矿产品产量进一步增加,主要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与改善,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及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建立起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恢复治理普遍开展。

矿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有显著进展,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到2025年,通过政府的合理规划与调配、企业的相互兼并与收购,初步形成采、选、冶一体化、规模化、集团化的矿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科研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在抵抗市场风险方面不断加强。


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种调控方向

重点勘查铜、金等矿种,以上矿种可优先配置探矿权,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勘查。限制勘查石煤等矿产。限制勘查的矿种应严格控制探矿权投放。

鼓励开采铜、岩金等矿产,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适度控制开采铁、铅、锌、水泥用灰岩,保护性开采锑,限制开采石煤、瓦板岩等矿产。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不再新建汞矿山,逐步停止汞矿开采。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合理开采适应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建材类非金属矿产。

(二)矿产资源勘查区域调控方向

1.限制勘查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饮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秦岭之外地区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湿地划分为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内,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进行的重要矿产勘查并进行矿产资源储备的勘查项目,已设探矿权在勘查工作施工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区内主体保护功能的安全。

2.禁止勘查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秦岭地区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分为禁止勘查区。禁止勘查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勘查区内严禁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勘查,除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进行矿泉水的勘查外,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禁止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的予以退出。

(三)矿产资源开采区域调控方向

1.限制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区域划为限制开采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秦岭地区海拔1500米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点状开发的城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目前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

限制开采区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证,开展环评工作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关功能区安全和相关资源安全。限制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和相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2.禁止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及旬阳县实际情况,将以下区域设为禁止开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秦岭地区海拔2600米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采矿权。禁止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区。对于退出或调整出的原采矿权与禁采区重叠区域应适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矿泉水等矿产的开发利用。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特点,利用现有矿产勘查成果,依据矿种、勘查、开采调控方向,在确保不越红线的前提下,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围绕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开展1:5万地球物理、水系沉积物、遥感地质调查等基础工作,大致查明区域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条件,圈定找矿靶区。

 

专栏三                基础性地质调查

序号

图幅

工作方法

面积km2

1

小河口幅、落驾河幅、双河口幅、甘溪幅、蜀河镇幅

1:5万地面高精度磁法测量

1290(3幅)

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

2150(5幅)

1:5万遥感地质调查

2150(5幅)

(二)重点调查评价区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和发现矿产地,拉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

专栏四 旬阳县重点调查评价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镇旬盆地西缘金多金属矿重点调查评价区(旬阳部分)

旬阳县

金及多金属

省规

(三)重点勘查区

根据本县成矿地质特征、矿产资源潜力成果,结合省、市规划的勘查方向,以推进绿色勘查,整装勘查的勘查工作为引领,实现找矿突破。

专栏五 旬阳县重点勘查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安康北部金矿重点勘查区(旬阳部分)

旬阳县

省规

2

旬阳县棕溪一带铜多金属重点勘查区(旬阳部分)

旬阳县

铜多金属

省规

3

旬阳公馆—青铜沟锑矿重点勘查区(旬阳部分)

旬阳县

省规

(四)重点矿区、重大项目及相关管理措施

专栏六      旬阳县重点矿区、开发重大项目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旬阳铅锌矿重点矿区

旬阳县

铅锌

省规

2

旬阳县姚沟铜矿开发重大项目

旬阳县

省规

矿产资源分布集中,查明资源储量丰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条件成熟,已具备一定的开采、加工规模且有进一步扩大规模条件的地区。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方向和措施

1.矿业规模结构的调整

加快矿产资源整合,按主要成矿区带、重点矿区合理布设、重组矿山企业,实现适度集中、布局合理、集约经营的目标,逐步形成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的规模化生产。矿山规模结构优化:一是严格控制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二是通过企业收购、重组、联合、参股等形式组建新的大中型企业,坚决关闭不具备规定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通过以上措施,到2020年,矿山总数量下降20%,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专栏七      旬阳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种

单位/年

新建矿山

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

铁﹙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30/60

3/5

铜、锑

矿石万吨

6

3

铅、锌

矿石万吨

10

6

金﹙岩金﹚

矿石万吨

6

1.5

重晶石

矿石万吨

5

2

石灰岩﹙水泥用﹚

矿石万吨

100

50

石英岩

矿石万吨

10


建筑石料

万立方米

5

3.7

砖瓦用粘土

矿石万吨

8

5

新建矿山和已有矿山通过技改或整合,必须达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

3.调整矿产品结构

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拉长矿产品加工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二)矿业转型升级

1.加强共伴生矿种的综合利用

在进行县域矿产勘查开发时,应查明共伴生矿产组合及资源储量,研究分析共伴生矿产采、选、冶技术条件,全面评价矿山资源潜在的综合价值,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利用;分析研究尾矿资源二次利用的可能性及工艺流程,综合回收有益组份。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三废”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变废为宝。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推广应用矿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技术;节能、节材、节水、降耗技术与工艺,降低资源消耗水平。积极开发稀缺资源的廉价替代品。鼓励对废旧金属及其它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

2.加强难选冶矿石的试验研究

对县境内高砷低品位微细粒金矿,应加强矿石选冶性能试验研究,充分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作用,取得成熟的选冶工艺流程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鼓励开展矿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扶持对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开发研究和尾矿的回收利用。

3.提高主要矿种的回采率、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

通过采用高效率、高回收率和安全的采矿方法,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选冶技术研究和改进技术设备等措施,使全县矿产资源开采“三率”指标达到90%。

4.加强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理和利用

矿山企业要制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气、废水的处理和利用方案,落实措施,严格执行。要制定“三率”治理的具体指标和奖、惩政策。新建矿山的“三废”治理要与矿山 “三同时”,作到“三废”治理不欠帐。规划到2020年,矿山废渣利用率达到60%以上,矿业废水的复用率达到65%以上,以金、铅、锌矿山为主的金属矿山综合利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章  严格规划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截止到2015年,旬阳县共有砖瓦用页岩/露天开采采石企业47个,其中砖瓦用页岩27个、水泥配料用页岩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8个,蛇纹岩1个,全部为小型矿山。

规划期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和《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文件要求。

预计到2020年,旬阳县境内县级发证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全部关闭,砖瓦用页岩矿山总数不超过42个。露天开山采石矿山总数不超过7个,并达到相应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预计到2020年,旬阳县建筑石料年开采总量控制在300万吨,砖瓦用页岩开采总量控制在50万立方米。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对已有矿业权设置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的予以保留,布局不合理的按开采规划区块进行调整。对相邻较近的矿权进行整合,扩大生产能力。对周边较密集的矿山企业进行股份改造、兼并,优化组合,设置集中开采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

按照开采布局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县域内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为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备选开采区。

(一)允许开采区

将县域内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砂石粘土预估资源储量较大,开发利用条件好,生态承载力较强,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相对易于实施的地区划分为砂石粘土允许开采区。旬阳县境内目前采石企业随着规模调整、转型升级、资源整合等力度的加大,采石企业可满足当地供需现状要求,因此本《规划》不划分允许开采区。未落实区块,可随着基础、重点建设项目沿线适度布置区块。

(二)集中开采区

将县域内允许开采区以内,矿山分布较为集中,资源储量丰富,开发利用条件好,便于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可持续性及集中实施,具操作性、统一性的地区划分为砖瓦用页岩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内的矿权按照规定矿种优先投放,对矿权设置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三)备选开采区

为了满足当地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需求,有一定资源储量潜力,通过进一步勘查工作可获得一定资源量的区域划为砂石备选开采区。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省、市矿产资源规划。

(二)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资源储量相配套,新建建筑石料/粘土应达到最低开采规模。

(四)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环保政策的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发证。

(五)凡新设立采矿权的,其矿区范围内的地质勘查程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小型矿床必须达到详查或详查以上程度(特殊情况除外)。一个矿体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主体。


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

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开采利用可行性论证方案中应包括固废堆放场或尾矿库建设、“三废”处理措施和排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方案,并按规定严格审批。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禁止在城市规划区、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并严格控制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森林生态植被的恢复。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二)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纳入矿山企业诚信重要内容,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控制,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关闭。

(三)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与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县内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测数据的快速采集、分析处理与定期发布。充实、加强监测预报工作的技术力量和科技含量,提升监测预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有效防范,促进矿山地质环境向良性趋势发展。

(四)新建和生产矿山准入条件

按照生态矿业建设要求,对全县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准入,积极推进和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等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边生产边治理制度,加强矿山开采和选矿过程中的废污水处理、废石尾矿长期堆放的环境污染治理,实现同步恢复治理,基本不欠新账。

(五)现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现有矿山都要比照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编制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筹措专项资金,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加强对境内所有矿山、选矿厂、矿石(矿产品)加工厂及相应的以矿物原料为基础的新型材料产业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废渣、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对现有矿山要分步限期治理,经治理仍达不到环境保护指标要求的企业应予以关闭。

(六)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申报闭坑的矿山要有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专题报告,并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矿登记管理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评估,达标后方可办理闭坑手续。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落实省规一般治理区1个,为旬阳县金寨镇一带重晶石和采石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一般治理区。

专栏八            旬阳县一般治理分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治理分区类别

面积(km2

保护与治理主要任务

治理恢复 

土地复垦

ZZ01

旬阳县金寨镇一带重晶石和采石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一般治理区

旬阳县

一般治理区

198.72


完成回填平整植被恢夏泥石流拦挡坝

(二)落实省、市规重点治理项目3个,分别为关子沟—南沙沟矿区治理,旬阳县洞坡矿区治理、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区。

2015-2020年,规划期内实施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共3个,恢复治理面积共434公顷,土地复垦158公顷。

专栏九          旬阳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治理分区类别

治理恢复面积(km2)

保护与治理主要任务

治理恢复

土地复垦

ZL01

关子沟—南沙沟矿区治理

安康市旬阳县             

重点治理区

1.92

1.2

拦渣坝、抗滑挡墙、塌陷区回填平整、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ZL02

旬阳县洞坡矿区治理

安康市旬阳县

重点治理区

0.6

0.375

拦渣坝、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ZL03

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区

白柳镇野猪洼

重点治理区

1.82


1、在PD6附近路段山体发育一处崩塌(B1),威胁矿区施工人员及机械。2、矿山大规模无序开采,废渣在地表无序堆放,道路建设及临建设施,压占土地资源,破坏了自然地貌景观。3、堆积于沟谷的废渣转化为泥石流物源,阻塞沟道,威胁沟内工作人员及沟下农田和林地。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建立矿山企业承担责任、政府有效管理、环境有效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新机制。

(一)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

县政府对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总负责,负责主持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规划,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

矿山企业是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责任。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矿山责任主体,并全部纳入诚信监管,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和抽检的主要内容,强化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对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限期禁采限采,及时消除影响;对拒不履行治理恢复任务的,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情节严重的,纳入严重违法名单,在国有土地出让和矿业权申请审批中依法予以禁入。

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责任主体为县政府;生产矿山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

(二)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规划实施过程中,强力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及土地复垦履约金制度的落地。

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三)积极推进矿区土地复垦

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新建(改、扩建)矿山项目没有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严格实施土地复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破坏土地面积、降低破坏程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努力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将矿区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度公示内容。


 

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山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

1-3年时间完成2个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的激励政策。到2020年,全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比例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做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和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积极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绿色矿业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规划和具体措施,统筹发展,积极推进。

 2.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按照矿产资源的地域分布,选择一个大型矿山企业进行试点,努力探索出一条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整体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3.政府主导,矿山主体。强化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鼓励、倡导和引导作用。要始终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的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责任和义务,保证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4.完善标准,严格准入。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地域、分规模、分类型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制定准入条件,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

5.政策引导,配套激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关键在于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要建立绿色矿山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大向绿色矿山企业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三)实施和管理

 1.科学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制定出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领导小组,发动各个矿区,让“绿色”深入人心,让矿山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矿山。

 2.加大科技投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倡导职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全面提高科技水平,提高效益,让科技为绿色矿山服务。

   3.推动数字化矿山建设。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支撑,以基本建设为依托,以绿色矿山为目标,快速推进数字化、信息化矿山建设。

   4.制定和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条件和标准。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资源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 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一)总体策略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建设绿色矿山标杆企业,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条件,整体推进,逐步完善。

(二)组织方式

强化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鼓励、倡导和引导作用。始终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的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责任和义务,保证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证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力推进,以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为主导,各镇政府、各矿山企业参与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职规划与管理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制定建设的规划、实施与评价体系建设,控制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建设周期、资金落实。并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2.资金保障

县政府积极支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产企业设立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对绿色和谐矿山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按时实施。

3.制度保障

加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日常管理,形成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着力构件促进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研究并解决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制度、规定,保证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4.科技保障

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学开采、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提高科创新水平;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重视成果转化,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为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已登记省、市级发证的探矿权58处,勘查面积591.61平方千米。

落实陕西省、安康市探矿权设置区块17个,其中空白区新设13个、调整探矿权4个。勘查主矿种涉及到铅、锌、金、铁及多金属、钛、锑、铜、矿泉水。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一)落实市规划的采矿权设置区划

截止到2015年,全县已登记省、市级发证的采矿权43处,采矿权面积 81.1869平方千米。涉及矿种铁、金、铜、铅锌、汞、锑、重晶石、毒重石、冶金用白云岩、石英岩、石煤、水泥用石灰岩。

落实市规划采矿权设置区块23处,其中空白区新设7处,探矿权转采矿权10处,采矿权调整2处,已设采矿权整合4处。

(二)县级发证矿产的采矿权设置区划

落实本级规划区块27处,涉及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7处,砖瓦用页岩11处,玻璃用脉石英4处(地下开采),石英岩2处(地下开采),矿泉水3处,拟登记面积7.5342平方千米。到2020年露天开采采石企业总量7处,每减少一处,投放一处。砖瓦用页岩总矿山数不突破42处。每减少一处,投放一处。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强化事前审查,严格执行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要求。

(一)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

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大力发展和推广绿色勘查新技术,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强化勘查项目事前审查备案,坚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引领地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折股参与地质找矿风险投资,分享找矿成果收益。在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接替资源勘查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优先安排成矿地质条件有利的资源危机矿山勘查工作。通过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及生产矿山地质资料综合研究,发现并查明新的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争取、引导、协调各类资金投入地质找矿勘查工作,建立科技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机制。加强地质找矿理论研究、勘查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

健全勘查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对于重叠矿权,秉呈设置时间顺序优先原则,合理解决重叠区域分割。禁止勘查区内严禁进行任何地质勘查工作,对于占压禁勘区的探矿权,经调查该实,在保障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求其有序调整和退出。

(二)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严格审查采矿权人矿山开采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环境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否齐全,是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机构和人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是否提取。开采矿泉水应符合水资源管理有关要求,保护地下水和水环境。

健全开发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和市场建设,探索建立矿业权有序退出机制,探索政府回购矿业权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督检查体系,开展动态巡查,加大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矿产开采在时序上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在有条件的开采区内,矿业权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按照“空间划开、时序错开、急需先上、保大限小、综合利用、合理避让”的原则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加强主体功能规划的限制开发区管理。适度发展优势资源开发和深加工等产业,开发矿产资源应控制空间范围和规模,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不得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对占压禁采区区域的采矿权经调查该实,在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求其有序调整和退出。重大工程临时所需开采石料,需按准入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结束按规定及时关闭。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的手段,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措施。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一)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规划》是县政府用于管理和指导全县矿业活动的准则和目标。全县各有关部门、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都要熟悉本规划的相关内容。要广泛宣传规划的目的、意义及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形成社会共识,为规划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

    县国土资源局是实施本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三)制定并实行项目会审制度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年度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要以抓规划的实施为契机,严格审查勘查、采矿单位的资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和发证,不批准用地。

  (四)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

定期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公布社会。未按本规划要求编制与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部门,不得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不准出让探矿权与采矿权。

二、 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

    制定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储量管理、地质环境管理、探矿权及采矿权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行政管理和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水平。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动态巡查制度,对非法勘查采矿、浪费破坏资源、越权审批采矿权、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非法经营矿产品等行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 加强矿山监督管理,建立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

对矿山环境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矿业活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或诱发的地质灾害,应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治理,并按有关规定,从严监管。建立健全矿山开发中破坏环境行为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并重的约束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对逾期不达标或后果严重者,经分别视情况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或实行限采、停采直至关闭,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审批制度。

四、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先进的适用技术是提高我县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战略举措。

    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技进步为先导的矿业发展方针,把旬阳县矿业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矿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更新,加强矿业高科技研究推广与应用,大幅度提高矿产品的科技含量。

    支持、鼓励本县矿山企业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和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从而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矿业经济效益。

五、 优化投资环境,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新机制

    大力推进对外开放,加强基础建设,改善交通条件,推进体制创新,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开放本县矿权市场,吸引省内外投资者、尤其是大企业集团来旬阳县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取消限制私营企业市场准入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大力发展非公有矿业经济。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费和省内地质勘查资金,开展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提高国土资源调查程度,提供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充分应用省、市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规划鼓励的铅锌金矿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鼓励矿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用以探寻接替资源。

六、 科学管理,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覆盖全省的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与矿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协调和衔接;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范围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客观地掌握省内外、国内外矿产品市场动态及科技信息,开展矿产可供性及相应政策措施研究。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