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质量,畅通民众参与立法渠道,现将市农业局起草的《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725000
传 真:0915-3230829
电子邮件:sfzb0915@163.com
附:《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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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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