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道路通行畅通、居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各类货运车辆进入城区道路通行实施限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每日上午7:00时至下午19:00时。
二、限行区域:县主城区(上渡口、老城区、祝尔慷大道全段、商贸大街全段、康华大道、文化路、黄虎路、瑞莲路、天池路、观极路、各居住小区的内外道路)。
三、限行车辆种类:各类货运车辆(包括渣土车、水泥罐车以及各类广告宣传车);特殊情况需进入上述路段的车辆,经申请县交警大队批准后方可进入城区道路通行。
四、县交警大队负责在入城各路口设置检查岗,对过往货运车辆予以疏导、分流。
五、广大驾驶员及车主务要自觉遵守县城区的限行规定,在限行期间自行选择绕行路线(可绕行十天高速公路或102省道通行)。上述各类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违反禁令进入城区道路通行的,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16年10月26日起执行,因交通限行导致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予以谅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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