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公告公示> 正文详情

旬阳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1 17:40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为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凡利用电子游艺厅、棋牌室、互联网、“六合彩”、“德州扑克”等各种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依法予以严惩。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参与赌博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拘留:

(一)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二)一年内曾因赌博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

(四)引诱、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五)赌资数额接近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

四、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对利用电子游艺厅、棋牌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五、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提供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共犯论处。

六、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赌金、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七、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八、公安民警禁赌不力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赌、护赌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干部涉赌的,从严打击,并移送同级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九、涉赌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严重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禁赌行动中来,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赌博(包括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旬阳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