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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旬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2 15:0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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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旬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 录

1 总则 - 1 -

1.1 编制目的 - 1 -

1.2 编制依据 - 1 -

1.3 编制原则 - 1 -

1.4 预案审批 - 2 -

2 基本情况 - 2 -

2.1 自然情况 - 2 -

2.2 经济社会情况 - 3 -

2.3 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 4 -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 5 -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 5 -

4 组织指挥体系 - 5 -

4.1 组织指挥机构 - 5 -

4.2 职责和分工 - 8 -

5 监测预警 - 9 -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 9 -

5.2 实时监测 - 10 -

5.3 通信 - 10 -

5.4 预警预报 - 11 -

6 预案启动条件 - 12 -

7 抢险救灾 - 12 -

7.1 抢险救灾准备 - 12 -

7.2 抢险、救灾 - 13 -

8 保障措施 - 14 -

8.1 汛前检查 - 14 -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 14 -

8.3 组织纪律 - 15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旬阳县域内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对旬阳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特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土保持法》、《气象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县、乡、村防汛抢险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和《旬阳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因地制宜,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预案审批

本预案由县防汛办公室编制,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预案有效期为叁年。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按预案审批权限审批。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 河流分布情况

旬阳县溪涧纵横,河沟密布,县境内河流均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汉江自西向东横贯其中,境内流长84km,以旬河、坝河、吕河、蜀河、仙河为骨架,构成本县水系网络,其中,流域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沟有487条,5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96条,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01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5条,400平方公里以上的较大河流除汉江外,有旬河、坝河、吕河、蜀河、仙河。

2.1.2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旬阳属北亚热带边缘季风型大陆性气候,位于南北气候过渡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05.0mm,降水总量28.609亿m3。受大气环流和地形影响,降水量地理和时空分布差异较大,降雨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干旱年最低仅485.4mm,丰水年可达1085.2mm;夏季降雨量占年降水量的51%,且多以大暴雨出现。

汉江全流域或流域大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时,易产生区域性洪水。其特点是洪水流量大,历时长,成灾范围大,转移人数多,安置任务重。汉江流域内几个镇或几个村的范围内突降暴雨时,易形成局部暴雨洪水。其特点是洪水历时短,成灾快,难以预见,防范被动。

2.1.3 水土流失情况。

旬阳县境内山大沟深,土薄坡陡,地形破碎,属典型的土石山区,经过近几年“丹治”工程持续综合治理,目前全县尚有水土流失面积1530km2(其中轻度流失区面积222.9km2,中度流失区676.43 km2,强度以上流失区630.67km2),占土地总面积的43%,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400t/ km2年,年侵蚀总量1208万吨,是丹江口水库上游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全县辖21个镇,305个村(社区),土地总面积3541平方公里,基本农田54.54万亩。2015年末,全县居民总户数145.06万户,总人口45.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万人,农业人口39.8万人。

2.2.2 区域内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

多年来,全县上下依托生物、矿产、水能、旅游四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烤烟、蚕桑、畜牧、黄姜、林果主导产业,壮大烟草食品、矿产加工、电力能源、水泥建材、生物制品等五大工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24.09亿元,财政总收入16.2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383元。

2.2.3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旬阳县地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交汇地带,具有承东启西、连通南北的区位优势。襄渝、西康铁路及316国道、102省道在旬阳交汇,境内铁路128公里,公路通车里程达4800公里,已基本实现乡乡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话”的“三通”目标。随着西康、十天高速公路及西康及襄渝铁路复线的建成通车,汉江四级航线的开通,旬阳已成为陕南重要的交通枢纽。

旬阳县资源富集,开发前景广阔。旬阳生物、水能、矿产、旅游资源丰富,县内农作物、中药材、大宗特色农副产品品种多而且量广。境内水能资源丰富,水能蕴藏量80余万千瓦,规划建设电站12座,装机容量70万千瓦。汉江蜀河电站、旬河梯级开发钟家坪、大岭电站、坝河桂花电站已建成运营,赵湾电站即将投运。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39种,其中汞锑矿储量居全国之首;铅锌矿床绵延百余公里,远景储量250万吨。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一个依靠主导产业支撑、工业项目拉动、后续产业为补充,具有旬阳特色的县域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并彰显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2.3 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2.3.1 类型及易发区,描述典型山洪灾害

(1)类型:洪涝和暴雨山洪灾害。

(2)易发区:主要集中在中高山区及川道区。

(3)历史山洪灾害情况:据历史记载,从公元800年至1949年发生雨涝90次。雨涝年平均10—20年一遇;19世纪以后,雨涝频繁,平均5—6年一次涝年。

2005年10月1日,全县普降大雨,加之汉江、旬河上游持续强降雨,汉江、旬河水位迅速上涨,10月2日凌晨4时,旬河出现6090m3/s洪峰流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洪水,10月3日凌晨2时,汉江旬阳段最大洪水流量为22400m3/s,县城区最高洪水位达235.15m高程,超出警戒水位8.15m,县城河街、上渡口、祝尔慷大道、小河北、康华园低于三楼以下住宅被洪水淹没,汉江、旬河沿线集镇均遭不同程度淹没,全县水利设施水毁损失超过3500万元。

2010年“7.18”“7.24”洪灾,汉江城区段流量达23800m3/s,坝河最大洪峰流量达2360m3/s为百年一遇洪水;2011年发生了“9.14”“9.18”洪灾,其中蜀河镇先后4次被洪水冲淹;2012年汛期,我县发生了7次大范围、高强度、致灾重的强降水过程,特别是7月3至5日,降雨超过100毫米的有10个镇,降雨强度最大为160mm,致使公馆河、麻坪河、冷水河均发生了最大洪水,相关镇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遭受重创。

2.3.2 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和特点

我县年平均降雨量大,其中7-9月是出现暴雨以上等级降雨的高发期。境内山峦起伏,地质构造复杂,川道植被较差,沿河地区城镇较多、人口密集,加之开矿、修路、改河造田、挤占河道、弃渣乱堆滥放堵塞河道、溪沟等人为活动的影响,一旦发生强暴雨,易形成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山洪灾害特点:分布广泛,区域明显,发生频繁,季度性强,易于突发,难以预测,成灾很快,危害极大。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防灾非工程措施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新建28处自动雨量(水位)监测站、3处视频监测站,363处简易雨量监测站,在重要河段设立简易水位站13处。2013-2015年度实施的二期非工程措施建设内容包括: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新建简易雨量站860处,简易水位站92处,预警广播105个,完善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立县到镇防汛视频会商系统,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县镇山洪灾害预警能力,为防灾减灾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县配备卫星电话10部,县防汛办配备了专用电话2部,电脑5台、传真机、打印机各1部,县城区配备了防汛报警广播13处33个。各镇设有防汛专用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村村都有专用电话。

2.4.2 防灾工程措施

通过退耕还林和小流域工程治理,全县森林覆盖率2014年达到53.98%,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近几年来,我县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招商引资,加快县城区及重点集镇的防洪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堤防工程230km,区域防洪能力有了一定程度提高。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我县山洪灾害危险区,一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集镇、村落和人口居住集中的区域。重点是我县的滑坡点和泥石流易发区。二是处于河沟两侧、河口顶冲和地势低洼的集镇、村落。三是处于工程建设附近的区域及开矿区周围的群众。

从调查中发现,当日降雨量≥100mm,山洪易发区为城关、白柳、甘溪、麻坪、赵湾、仁河口、桐木、小河、红军、双河、仙河、棕溪、蜀河、石门、铜钱关、神河、赤岩、吕河、段家河等镇及沿汉江、旬河、吕河、蜀河、仙河两岸。大于25°风化松山为危险区;地势较高、平坦或有防洪设施为安全区。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局、教体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供销社、供电分局、电信公司、气象局、公路段、武警中队、向家坪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

旬阳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旬阳县水利局,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山洪灾害防御检查,部署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县境内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撤离工作。

各镇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主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县防汛办备查。

4.2 职责和分工

4.2.1 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镇各部门各负其责,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4.2.2 明确职责:

(1)监测组:由县气象局局长负责。成员:国土局、农林科技局、有关镇。负责监测辖区雨量,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并及时向县防汛办、当地镇政府传递信息。

(2)信息组:由水利局局长负责。成员:气象局、防汛办、向家坪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有关镇。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信息,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转移组:由县人武部部长负责。成员:公安局、武警中队、交通局、教体局、有关镇及各单位撤离负责人。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及学校师生的转移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要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调度组:由水利局局长负责。成员:发改局(粮食局)、交通局、民政局、有关镇。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5)保障组:由财政局局长负责。成员: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供电分局、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销社、有关镇。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负责安置户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各镇负责抓好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搞好山洪预案的修订、宣传,发放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有效组织威胁区村民安全疏散撤离,并按县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作好水情、雨情观测,巡查薄弱环节,限期整改,做好山洪灾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我县是山区县,溪河众多,除汉江、旬河、仙河、双河、仁河、神河外,其它溪河无水位观测点,因此不把水位作为判断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而把流域内降雨的临界值作为判断山洪灾害发生的依据。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降雨情况和我县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雨量等,确定我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1小时内降雨≥30mm或日降雨量≥100mm。

5.2 实时监测

5.2.1 监测内容:各镇负责对辖区内的降雨量,河溪水位、水库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进行观测、收集、分析上报。

5.2.2 监测要求:各镇对辖区内的降雨、溪河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地段安排专人进行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降雨量、溪河水位变化、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全县目前设立了16处自动雨量测报站,12处自动雨量水位测报站,860处简易雨量监测站,简易水位站92处,各镇在泥石流易发地、水库、主要滑坡点设立人工或自动观测点,及时收集辖区内各观测点区域降雨情况等信息。

重要天气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测报。

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由县国土局负责组织测报。

信息采集传输方式:传真、电话、网络、防汛预警平台、文件、实地观测等。

5.3 通信

5.3.1 通信方式

(1)县、镇、各信息观测点利用手机、固定电话、手摇报警器、预警广播、铜锣、口哨等通信方式,把所掌握的信息及时传递出去。

(2)建立以电话、手机、短信等通信方式为主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传递和反馈通信网络。

(3)逐步建立完善以县防汛办为中心,汇集山洪灾害各类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

5.4 预警预报

5.4.1 预报内容:县气象局及时准确测报全县天气情况;县水利局负责发布汉江、旬河、坝河等主要江河的洪水信息;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的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5.4.2 预警内容:县气象局负责对县境内的暴雨区域、暴雨量级、暴雨时段以及暴雨是否达到超过临界值进行预警。县水利局负责汉江、旬河等主要河流的洪水水位是否达到或超过临界值进行预警。县国土局负责全县泥石流和滑坡发生可能性进行监测和预警。

5.4.3 预警启动时机:(1)各镇各相关部门,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当引起重视。当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及时向各村组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区域内河溪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必须立即向下游集镇、村庄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和威胁区的村庄、住户发布险情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监测人应及时向上级和下游集镇、村组群众和相关单位发布险情预警信息。

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气象局预报降雨强度、临界降雨量、河流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两种:

(1)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部向镇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镇防汛指挥机构向村委会发布预警信号,再由村委会向村民小组、危险区住户发布预警信号。

(2)如遇区域性突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山塘溃坝等紧急情况,村组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直接向危险区群众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用最直接的预警信号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启用条件:1、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大到暴雨时,县级防汛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镇发生区域性大到暴雨或时段降雨达到或大于临界值时,由镇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山洪预警预报。3、镇辖区内突发泥石流、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紧急情况,所在村组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5.4.5 预警方式

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电话、手机、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方式进行预警。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

6 预案启动条件

当日降雨量≥100mm且持续降雨,局部暴雨1小时降雨量≥30mm时,镇防汛指挥部迅速启动山洪防御预案,组织抢险队伍迅速奔赴现场,将居住在沿河两岸低洼地段或受滑坡、泥石流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安置到安全地带。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各镇做好群众防御山洪灾害基本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意识。

为了切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储备一定的防汛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和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医疗。物资储量根据《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和市防汛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县各镇所处的位置,作如下规定:

(1)受江河洪水威胁的城关镇、蜀河镇、吕河镇、段家河镇、棕溪镇、赵湾镇、甘溪镇、仁河口镇、小河镇、双河镇、红军镇、神河镇、铜钱关镇等13个镇,每镇防汛物资储量最低限量为:袋类2万条,铁丝1吨,彩条布1000m,木桩100根,应急通讯设备1台,救生衣200件,救生圈50个,应急灯10只。

(2)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构元镇、关口镇、仙河镇、桐木镇、麻坪镇、白柳镇、金寨镇、石门镇等8个镇,每个镇防汛物资储量最低限额为:袋类1万条,铁丝0.5吨,应急灯20只,应急通讯设备1台。

(3)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承担的防汛任务,备足防汛抢险物资,落实车辆,满足防汛抢险需要。防汛物资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物资保管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若外出,必须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并落实好代管人员。

7.2 抢险、救灾

汛期,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若遇暴雨或连阴雨,形成山洪并伴随泥石流,极易成灾,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全面进入防汛临战状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防汛工作动态,了解汛情趋势。各级防汛责任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各级指挥部迅速启动防汛预案,上报灾情,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带领抗洪抢险队伍,全力以赴抗洪抢险。

抢险坚持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尽快将被困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并作好灾后安置、粮食、衣物发放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组织力量抢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为灾后重建提供保障。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排险。编制上报辖区内库塘、堤防、危房校舍、走山滑坡度汛预案,对辖区内度汛薄弱环节或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调查登记,逐项制订措施,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走山滑坡地段,安排专人负责监测预警,对山洪灾害易发、重发区域实行限期搬迁。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各镇防汛指挥机构,要利用会议、广播、专栏、法治宣传等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山洪灾害的防治法律、法规及防灾避险和自救基本知识,使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不断完善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8.3 组织纪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抢险的义务。

(2)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本单位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汛责任、防汛预案、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凡因防汛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

(3)各镇各部门对辖区的防汛重点和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传递信息。对防汛期间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4)各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在主汛期一般不得外出、请假,确需外出请假的,须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并务必安排好带班领导,同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5)坚决服从防汛指令,凡对防汛指令推诿扯皮、讲条件、顶着不办、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节,严肃追究责任。凡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县纪委将立案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果断决策,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凡指挥不力,组织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擅自离岗、临阵脱逃的公职人员将从重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