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确定“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业主,现就项目招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范围
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东起规划道路,南至民威购物中心广场为界,西至旬阳中学围墙为界,北至二幼及修造厂家属楼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所有房屋为界。具体四界以项目用地范围平面规划图示为准。
二、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规划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6776.3㎡,建筑密度35%以内,建筑容积率7.54以内,绿化率30%以上,建筑限高100米以内。
2、主要建设内容: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包括:用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建筑、商业市场、小区道路系统、公厕、绿化、给排水、环卫、电力、电讯、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按照审定的《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方案》,招商确定后的项目业主,可以在不突破有关控制性指标的前提下对原设计方案进行科学优化,按规定审批。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1、享受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出台的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2、拆迁户安置房和代建的公厕、果蔬市场等公共设施,免缴县本级征收的各项规费及基金;
3、代上级征收的各项规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报名企业条件
1、报名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棚户区改造建设开发运作经验的县内外企业;
2、报名人需按政府指定账户打入不少于5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5日止。
六、项目业主的确定
有效报名时间内,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该企业直接被确定为项目建设业主;若有两家以上企业报名,则通过竞价招商方式按照拆迁安置补偿费高低确定项目建设业主,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高者为项目建设业主。
七、相关条件及要求
1、项目建设业主必须在旬阳注册独立法人的公司,由该公司承担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任务。
2、项目建设业主缴纳的报名条件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按工程建设实施进度分期拨付;未被确定为业主单位者,报名条件款在招商确定项目建设业主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原交款人或交款单位。
3、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前坪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建筑主体工程,对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业主单位,县政府将取消项目建设相关优惠政策。
八、联系单位:旬阳县招商局
联 系 人:张永发 郑乐笛
联系电话:0915—7202524 15691581213
打款账户:旬阳县财政局
账 号:26712101040001666(中国农业银行旬阳支行)
旬阳县招商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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