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水电站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陕水电发〔2014〕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制,现农村水电安全监管100%全覆盖,现将我县2014年“双主体”责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如下)。请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
旬阳县水利局
2014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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