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是党和国家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优惠政策,为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麻坪镇强化措施加以规范,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公开评审条件,力求公平公正。为保证低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该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农村低保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成立农村低保评审小组,加强对低保评审工作的监督。把低保评审纳入村级重大事项来议定,对于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有多项固定资产的、家庭成员中有国有企业或国家干部职工的、弃耕而荒芜土地的、有子女且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不纳入农村低保评审对象;重点考虑农村盲、聋、傻、哑人口家庭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因大病致贫的家庭,真正发挥农村低保政策的保障作用。
严格操作程序,杜绝优亲厚友。对于农村低保对象的评审,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会议评审,村评审小组审核,张榜公示无议异的再上报审批的程序执行,把全镇634户、1386人,作为拟享受2014年农村低保政策的对象上报审批,使贫困家的基本生活家得到保障。在评审中做到了政策公平公正,程序公开透明,减少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同时,该镇对农村低保评审工作规定了相应的纪律要求,凡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确保了农村低保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实行动态管理,保障进退有序。对于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对象,凡出现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及时按程序将指标调整给其它贫困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一个低保指标都用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身上,切实发挥低保政策的救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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