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交流> 正文详情

旬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见成效

作者:石振东 发布时间:2012-09-03 10:4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近年来,旬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强化“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整体扎实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创新,社会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工作格局,突出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有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法治文化建设成为全市“亮点”。该县突出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在醒目位置制作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191幅,积极建设麻坪镇法治文化广场和22个法治文化一条街。精心编排了一台大型法制文艺节目巡回全县演出,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把我县法治文艺送戏下乡作为“亮点”工作在全市各县区推广,于7月中旬在全市其他县区演出12场次,近十万干部群众观看了演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法治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该县把推进法治县创建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抓手,通过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突出“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四个重点,采取“分类抓点、示范引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了各级各部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全县法治文化更加浓厚,法治环境更加优化,法治建设步伐加快,取得了明显成效。
    探索“板块式”普法,构建大普法格局。该县制定了《板块式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按照“谁涉及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到“以块为主、块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普法大格局,极大的调动了各部门、各镇普法工作主动性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加大了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人民调解不断创新,社会稳定首道防线更加坚固


    着力从加强调委会组织建设、机制创新、专项活动创新入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及时调整充实了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班子,建立和完善了县、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联防网络。组建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强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层层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调解员的调处技能,充分发挥了调委会的职能作用。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流程和协议书进一步规范,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加大,为22个镇调委会配备了办公桌椅,改善了办公条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人民调解机制不断创新。着力构建各级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调处体系。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要求,该县在进行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落实了村级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不断创新。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千人万件”矛盾化解大排查大调处、“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大下访、大排查、大调解”等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2012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11件,调解成功率达97%,涉及金额560.19万元,预防民转刑案件13件,预防群体事件11件。


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有效防止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突显人性化、现代化。各镇成立了以党委负责人为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有力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以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主线,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规范执法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的接管、教育矫正解除等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实现规范化。实施人性化改造,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通过社区管束、教育、感化、安排义务劳动、解决困难等手段,纠正罪犯的不良心理倾向,有效防止重新犯罪。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启动了“司法通”GPS定位监管系统,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
    安置帮教工作突出规范化、信息化。刑释帮教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该县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实现实时录入、传输,形成了衔接有序、运转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层层签订帮教责任书,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帮教、扶贫、安置方案等有效形式,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法律服务不断创新,有效促进公平正义


    律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一是律师主动为代表、委员服务。坚持开展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组织律师设立法律咨询点,开展免费法律服务,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二是严格开展律师年检注册工作,积极探索律师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新途径,进一步规范了律师的执业行为。组织全县律师开展了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联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学校,联系司法所,联系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活动,律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有了新提高。
    公证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深入开展。“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和公证“三进”(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深化。积极组织开展了公证法律援助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困难群众、老年人遗嘱提供减免公证费用4000余元。
    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为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接待站,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条件、案件受理范围、案件受理区域管辖等都适度进行放宽,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创新基层工作机制,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基础。因此,该县把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县已成功创建了8个省级示范司法所,所容所貌和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通过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了司法所建设和管理,提高了司法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