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修改,旬阳县出台了《旬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该县全民医疗保障机制的建立和推进,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呈增多上升趋势,给正常医疗秩序造成影响,分散了医疗机构的工作精力。
为此,县卫生、司法、公安等部门,积极探寻治本之策,严厉打击“医闹”现象,有效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就医良好环境。据悉,该县本次出台的《工作方案》里,依法成立了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明确了各机构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流程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明确县“医调委”下设22个调解室,分别由22个镇的司法所长担任调解室主任,镇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卫生院的有关人员参与本辖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该工作方案中明确,各调解室负责调解本辖区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发生的医疗纠纷由县医调委直接进行调处。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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