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活动中的缠访闹访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县信访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旬阳县处置信访活动中缠访闹访及违法犯罪行为规定》。
针对群众在信访活动中,少数信访人不听政策解释,不听劝阻,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干扰机关正常办公;有少数信访人未满足其不合理要求,长期到信访部门上访;有少数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应当走司法诉讼途径解决而要求政府解决,长期到政府信访;有少数信访人精神上出现偏执症状,不通过正常渠道,越级上访,通过施压来解决问题等情况。县公安局、县信访局通过认真调研,从规范群众信访程序出发,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信访。对群众信访活动中缠访闹访行为情节轻微的,信访部门及信访问题责任主体单位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劝其信访人停访息诉;对信访活动中长期缠访闹访情节严重的及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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