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坝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阳市坝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旬行审准字[2026]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旬阳市石门镇和金寨镇,主要涉及石门镇木瓜村、楼房河村、王家坪村、崔家堡村、谌家院社区、石门村、付家庄村、青蛇沟村、白庙村、曹家沟、秧田坝村和金寨镇花房村、谭家院社区、张河村、权口村、寨河社区。
2.2工程规模:金寨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DN315HDPE双壁波纹管共计5798.91m,DN225HDPE双壁波纹管共计270m;建设化粪池4座,建设污水处理站3座;生态护岸533m、生态缓冲带3884㎡。石门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DN315HDPE双壁波纹管共计3424m,DN225HDPE双壁波纹管共计892m;建设化粪池10座;建设污水处理站3座;生态护岸 799m;河缓冲带 21620㎡。(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73.45712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项目投资额:约2588.07万元。
2.5招标范围:旬阳市坝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旬阳市坝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段编号:E6109003546000122001001;标段类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本公司注册登记12个月及以上且无在建项目。
3.2各投标人只允许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3投标企业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
3.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3.5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6年02月14日09:00时至2026年02月27日17:00,登录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fjsz.ak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2采用电子化交易的招标文件不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fjsz.akggzyjy.cn/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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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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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陕西省旬阳市城关镇滨河东路333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 幢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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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晨 |
联系人: |
李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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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291509717 |
联系电话: |
153198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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