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财发〔2026〕 1号
旬阳市财政局 旬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旬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安财税〔2026〕1 号)要求,我们修订编制了《旬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旬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旬阳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合并简称《目录清单》),现予公布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清单》的编制时间截至为 2025年 12 月 30 日,此前各部门已公布的目录清单内容与本《目录清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目录清单》为准,具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须严格按《目录清单》所列文件规定执行。
二、2025年 12月 31 日以后国家及省级新设立、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相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对外公布。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本《目录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及收费场所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征收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实现公开透明的“阳光收费”。
四、本《目录清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原《旬阳市财政局 旬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旬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旬财发〔2024〕43号)及旬阳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旬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个别条目的通知》(旬财发〔202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旬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旬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
3.旬阳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旬财发〔2026〕1号附件1-3:旬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pdf)
旬阳市财政局 旬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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